等你逃婚很久了

作者:三千风雪

沈书弈看了一眼他,又看了一眼他。

赵聿蘅回道:“怎么了。”

沈书弈欲言又止,最后心情慢慢变得平静。

是呢。

你能要求一个直男调情的水平有多高呢?

瞎勾八过吧。

沈书弈还是乖乖地来到桌前,看着桌上的蛋糕,心里说没有一点惊喜和开心,肯定是假的。

“这么晚,你在哪里叫的外卖,买的蛋糕?”

水湾壹号地处的位置很特殊,最近的超市都需要开车十分钟的路程。

除了一些五星级餐厅和米其林大厨的特别用餐需求,一般的外卖根本送不进浅水湾里面来。

就连普通的车辆,进门的时候都会被安保严格盘查。

六七万的安保工资,每个月不是白给的。

水湾壹号这边的安保,都是从特殊部队里面退役的兵种里面严格挑选的。

“自己做的。”赵聿蘅也没有瞒着,拿了几个碟子出来,预备切下一小块蛋糕。

沈书弈回过神:“等等!”

赵聿蘅:“?”

沈书弈犹豫了一下,开口:“我要拍照。”

哦,是了。

忘记这个大少爷用餐前必须拍照的习惯了。

用沈书弈的话来说,如果手机没有先吃第一口,那等于没吃。

沈书弈拍了差不多几十张,才拍到满意的照片。

赵聿蘅以为可以吃了,结果沈书弈又把手机给他:“帮我拍两张合照。”

赵聿蘅一向是习惯这个大少爷折腾来折腾去的,被他颐指气使的一点脾气也没有。

顺手就把手机接了过来,调整了拍摄的角度。

林叔看得有点叹为观止。

他跟沈书弈认识了十几年,磨合了十几年。

即便他现在已经完全的适应了沈书弈的脾气,但想起他刚接手这个小少爷的时候,真是任谁看了他的脾气,都要说一句小混账。

林叔这下有点明白,为什么沈书弈那么爱黏着他了。

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

“这张拍的难看死了,把我的眼睛拍的一只大一只小。”

“我怎么觉得还好,角度问题。”

赵聿蘅指了指下一张:“这张呢?这张不好看吗。”

沈书弈:“这张勉勉强强吧!”

两人凑在一起看照片,挨得很近。

赵聿蘅实在看不出这些照片有什么区别。

沈书弈是个特别有镜头感的男生,照片里他端着蛋糕,笑得眼睛似月牙般弯弯,刚好露出八颗牙齿。

沈书弈的笑很有感染力,让人看着就忍不住跟着笑。

肤色跟牛奶一样看着又白又滑,穿着一件棉质的睡衣,刚洗完澡,乖的跟个高中生一样。

沈书弈是属于那种不管如何拍照,但是都能让人一眼看得出,这是个有钱人家娇养出来的少爷的气质。

从头发丝到指甲盖,无处不透露着老钱风的松弛和精致。

他还很有心机,在鼻尖轻轻抹了一点奶油——让赵聿蘅抹的。

后者就是个铁血直男,一边抹一边问:“为什么要这样。我觉得不抹也好看。”

沈书弈笑着挤出一句话,端着蛋糕甜甜的假笑:“我觉得你给我闭嘴。”

拍完照,沈书弈终于愿意安安静静的吃一块蛋糕了。

赵聿蘅给他重新切好,递给他时,难得看到沈书弈没有低着个头玩手机,而是认真的在享用美食。

原本以为,赵聿蘅自己做的蛋糕会不好吃。

沈书弈甚至都想过,如果真的不好吃,看到姓赵的一片诚心诚意的份上,他就是兑水服用,也得吃两块,给他一个面子!

但是吃进嘴里的第一口,沈书弈就微微瞪大了眼睛。

我草。

竟然很好吃!

你小子^ ^。

深藏不露。

一向不怎么爱吃甜品的沈书弈都能吃掉两块蛋糕。

四寸的小蛋糕瞬间只剩下一半,赵聿蘅就是吃准了沈书弈吃不了太多,才故意做的小小的一只。

结果,他连四寸都吃不完。

赵聿蘅瞥了眼剩下一半的蛋糕,道:“这些吃不完的话,给林叔他们吃吧。”

蛋糕都是分切的,不存在是不是剩下的东西。

赵聿蘅只是想起刚才在步入式厨房的时候,听营养师说,沈书弈从来不吃隔夜的食物。

他说完,沈书弈缓慢的眨了两下眼,却是有些犹豫:“给林叔吃啊?”

“怎么?”赵聿蘅道。

沈书弈摸了摸鼻尖:“哦。没怎么。”

赵聿蘅挑眉,没动,就这么看着他。

沈书弈被他盯了两秒,眼神有点闪烁,最后又移了回来,问道:“我能不能留到明天吃啊?”

赵聿蘅愣了一下。

沈书弈连忙补充:“林叔不喜欢吃蛋糕的!”

林叔闻言,连忙道:“对。赵先生,这个蛋糕留给少爷吧,我们都不爱吃。”

李妈妈等人反应过来,连连点头:“对,对,不爱吃。”

沈书弈才不用赵聿蘅点头,看到林叔真的不爱吃,叹了口气,演技稍显浮夸:“哎!太可惜了。还是我自己吃吧!”

说完,他都不等赵聿蘅反应过来,就连忙把剩下的两块蛋糕放进了步入式的冰箱里。

看得出来这两块蛋糕的地位崇高,因为沈书弈为了保存好它们,甚至把单独的一格冷藏给整了出来,把剩下的蛋糕规规矩矩的放在了正中间。

沈书弈做完这一切,终于困了。

他打了个哈欠,要上楼刷牙睡觉,却不想,手腕被赵聿蘅拽住了。

沈书弈回头,赵聿蘅的表情有些奇怪,沈书弈很难形容这是什么感觉。

总觉得,对方眼底的情绪翻滚的很激烈,最后又被压了下去,因此他也读不出赵聿蘅此刻的内心活动。

“明天。”

赵聿蘅冷不丁开口。

沈书弈偏了点头,看着他。

他生了一双很多情的眼睛,尽管沈书弈本人非常的冷情寡意,但当这双眼睛认真的看着一个人的的时候,很容易给对方一种他正在专注又温柔的注视你的感觉。

就像是,眼里只有你一样。

赵聿蘅喉结滚动了一下:“你想吃的话,明天也给你做。”

沈书弈回过神,意识到赵聿蘅在说做蛋糕的事情:“我今天没吃完呀。”

天天吃蛋糕会长胖谢谢^ ^。

哪知,赵聿蘅又说:“不是这个意思。”

他顿了顿,道:“我的意思是你只要想吃,跟我说一声就可以,我随时可以给你做。不用把今天的蛋糕留着明天吃。”

“明天也会有,后天也会有新的。”

“你想吃的话,天天都会有的。”

-

做完这一切,水湾壹号熄灯的时间,已经是后半夜三点。

晚上的小雨到了凌晨之后变成了大雨,林叔给赵聿蘅安排了二楼的一间客房,他今晚就在别墅里休息一晚,然后明天由司机送他去公司。

主卧中,沈书弈早早的就躺在了床上。

熄灯五分钟后。

十分钟后。

十三分钟后。

十五分钟后。

……

沈书弈猛地睁开眼,从床上坐起来。

别墅静悄悄,但是他的大脑却爆炸了。

满脑子只有刚才上楼前,赵聿蘅跟他说得那句话。

明天也会有,后天也会有。

你想吃的话,天天都会有。

……

……

我靠。

我靠?!

姓赵的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他不会,在,在撩自己吧?!

当然,恐怖的不是赵聿蘅在撩自己。

虽然他前一秒才吐槽过赵聿蘅的调情能力简直是灾难级别的。

但是这个可怕的男人竟然可以在短短的半小时内变得如此富有技巧!

对。

没错。

最恐怖的是,自己,竟然。

被!撩到!了!

现在!还!因此!睡不着觉!

这对沈书弈来说,简直不亚于彗星撞地球。

他吓得瞳孔都放大了,如果他是一只猫科动物的话,那此刻他浑身上下的毛一定都炸了。

天呐!他可是赵聿蘅!那个便宜的未婚夫死Cheap man,结婚之后会往自己晚饭里面放蟑螂的可怕男人啊!

而且他仅仅是给自己做了一个四寸的蛋糕,自己就有点动摇退婚的心思。

四寸的蛋糕,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它在蛋糕店里面的售出价格可能就只有128块钱!

128块钱!

赵聿蘅撩他的礼物甚至连128块钱都没出,他用的还是水湾壹号的食材亲手做的蛋糕。

分b不花的同时还使用了几乎微不可查的水电燃气费!

他,沈书弈。

被这种廉价(好吧虽然很好吃而且沈书弈觉得心意比较重要啦)的蛋糕,给撩到了!

我靠。

沈书弈简直要昏厥在自己三米多的大床上了。

他企图用枕头闷死自己。

如今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嘲笑那些被一瓶牛奶、一件手工制品、一瓶星星叠纸就骗走的白富美。

他跟她们还有什么区别!

完全的,毁灭级别的灾难。

凌晨三点十五分,水湾壹号的大理石楼梯发出“咚咚咚”的响声。

是有人赤脚从楼上跑下来的动静,想都不用想都知道是沈书弈。

林叔刚睡下,又不放心的出来看了眼。

沈书弈穿着一套棉质的睡衣睡裤,像一阵轻快的风一样跑进了挑高了八米的衣帽间。

林叔:这孩子大晚上的不睡觉要干什么?

“砰”的一声,沈书弈打开步入式衣帽间的展示灯。

透明的展示柜中,放着一排排他从佳士得、苏富比以及全球各地拍卖会上面购入的钻石珠宝。

另一面墙,则是放着上百个Hermès包的展示墙,沈书弈拥有将近五六百个,可以不重样的背一年。

甚至,他衣帽间的品类,比大部分Hermès的专柜店都齐全。

稀有的,铂金的,限量的,应有尽有。

至于其他的上万甚至上百万的高定礼服,就更不用说了。

沈书弈看到最显眼的玻璃岛台上放着的kelly包,就是他那只试图卖掉但最后惨被网友嘲笑的爱包。

沈书弈如同抱住救命稻草一样抱住它。

“天啊,凯莉。爸爸刚才好像被鬼上身了,竟然觉得你后妈有那么一瞬间不错。”

“你要知道,我如果真的给你找了那个cheap man 后妈,爸爸这辈子就只能去出租屋,再也见不到你了凯莉π π!”

“π π,π π,π π,π π!!”

不放心沈书弈,穿戴好燕尾服前来的林叔,看到沈书弈只是在衣帽间自言自语,松了口气。

跟随的新保姆小美很担心自家三公子的精神状态,忧心忡忡道:“叔,小少爷没事吧?”

“没事。”林叔乐呵呵道:“你习惯就好。少爷有时候就爱抽点小疯。”

翌日,晨光微曦。

下了一夜的雨,空气格外清新。

水湾壹号别墅的花园里,自动洒水器已经开始一天的工作,如同繁星的水珠在半空中划出好看的弧度,坠入草地中,隐约还能见到微不可查的小彩虹。

今早负责唤醒沈书弈的是保姆小美。

沈书弈的卧室在三楼,小美轻车熟路的拧开法式双开门的其中一扇,推开后,房间内的人工智能系统感觉到外人的到来,电动窗帘缓缓向两边拉开,只留下一层白色的蕾丝网状的窗纱。

小美轻声道:“三……”

她话音起了个头,就瞬间停住了。

不是因为她第一次负责这份工作太紧张,而是眼前的这一切震撼的少女微微瞪大了眼睛。

只见卧室里那张king size大床上,沈书弈穿着一套奶白色的棉质睡衣,睡姿不算太好的眯着眼,晨曦的光线下,他白皙的皮肤几乎呈现出透明色,笼罩着温润的光晕,发丝被阳光浸透了,闪着细碎的浅金色。

这都不是令小美震撼的,让她说不出话的是沈书弈的床上没有他晚上用的羽绒被。

那层薄薄的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落到了地上,取代被子的,是床上琳琅满目,如同打翻的繁星一般杂乱无章的堆积的珠宝和钻石。

项链、王冠、钻戒、胸针、宝石,还有零零散散的珍珠和翡翠,以及几个价值好几套房的稀有皮包包,堆积成一座宝石山,让眼前的这一幕奢靡的有点梦幻,如同中世纪珍贵的名画。

这其中,几乎每一颗宝石都在熠熠发光,像散落在宇宙中的恒星。

但神奇的是,这些被能被世人争抢的传世珠宝,它们安静的点缀在沈书弈的发间、颈间、掌心,此刻却沦为了床上那名青年的陪衬。

就像它们并不是被随意堆放的一般,而是有意识的追逐着沈书弈的体温,甘愿成为他衣摆下的一抹春日点缀。

小美捂着嘴,好久都没回神,一时间竟然有些不愿意打破此刻的画面。

但好景不长,沈书弈因为光线的原因,醒了。

下一秒,他坐起来,头发被睡得乱七八糟,东翘一撮,西翘一撮。

一条帝王绿的翡翠项链从他肩膀上滑下来,撞上了床面其他的珠宝,发出清脆悦耳的撞击声。

画面忽然因他的动作,变得生动起来。

小美也回过神:“三公子!”

她小心翼翼的走进来:“你怎么把这么多首饰堆在床上啊?”

我草。

不会昨天晚上她在保姆间里听到外面“咚咚咚”有人跑上跑下的动静,是她家小少爷在衣帽间搬运这些饰品吧!

看着沈书弈眼下浅浅的青色,小美感觉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

沈书弈度过了十几秒的大脑重启时间,看着小美,缓缓道:“哦……”

沈书弈扒拉出怀中的一枚拇指大的蓝钻,扔在一边,缓缓道:“没事。我昨天晚上正在思考人生,找寻我人生的锚点。”

小美:“……锚点?”

沈书弈走下床,白皙的脚背,纤细青色的毛细血管根根分明,脚背饱满的像弯新月,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脚心的软肉是粉色的,踩在了一双毛绒拖鞋中。

沈书弈严肃解释道:“锚点。字面意义是船只抛锚的时候,用来固定船只的一个接触点。但是象征意义上,锚点代表着一个人的信仰,一个人感到安全和稳定的东西。”

小美似懂非懂的点头,问道:“三公子,这跟你把珠宝拿到床上有什么关系啊?”

还好今天大公子没来,否则看到这满床奢华至极铺陈的宝石,就不是锚点了,是打的三公子喵喵叫了。

沈书弈想起昨晚的那件事,心中一哽:“你不懂。我昨晚差点动摇了我对奢侈品的信仰,产生了一种过苦日子也还行的可怕念头!”

啊!

小美想到,那是很可怕啊!

三公子要是愿意过苦日子,那彗星是真的会撞地球的。

沈书弈拿起一枚水滴形,差不多三十克拉大小的钻戒。

他伸出左手,然后缓缓地用另一只手,眯着眼睛,如同猫科动物狩猎一般专注,郑重的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这些都是我用来巩固自己信仰的东西,懂吗。”

小美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问道:“三公子,那你现在巩固的怎么样了?还会产生那种想去过苦日子的念头吗?”

沈书弈正要回答。

忽然间,二楼,对面的一间客房中,赵聿蘅从里面开门走出。

他一抬眼,就看到三楼,站在自己卧室门口的沈书弈。

二人就这么隔着别墅中间的大厅,视线撞上,遥遥相望了几秒。

噗通。

小美:“三公子?”

噗通,噗通,噗通。

小美:“少爷?”

沈书弈猛地收回视线,喃喃道:“快把我那支两千万的百达翡丽拿过来。”

他在自己杂乱无声的心跳声中强装镇定:“我要加大剂量!”

作者有话说:

小猫筑巢(但用的不是老公衣服是钻石版)

嗯……对小猫来说钻石就是最好的安抚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