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老公喂养日记

作者:岩城太瘦生

——“混蛋。”

林早磨刀霍霍。

——“纯粹是混蛋。”

林早用力拉开冰柜。

——“傅骋是个大混蛋!”

林早双手握着菜刀,高高举起,重重落下。

“哐”的一声巨响,整栋房子都在震动!

站在旁边的林小饱,举起双手,捂住耳朵:“爸爸……”

楼下杂物间里的傅骋,也不由地皱了皱眉:“小早……”

林早一手握着菜刀,一手抓起被他切掉的白萝卜头,丢进垃圾桶里。

他微微仰起头,理直气壮:“怎么啦?”

“太大声了。”林小饱扑上前,抱住爸爸的腿,“吓到我了,我都晕倒了。”

“好啦。”林早鼓了鼓腮帮子,“那爸爸小声一点。”

“嗯嗯嗯。”林小饱用力点头,“或者……爸爸可以把萝卜拿到大爸爸房间门口去切。”

“谁说我是在生大爸爸的气?”

“爸爸自己说的。”

林小饱站直了,整理了一下衣领,学着大人的样子,“咳咳”两声,又跺了跺脚,开始模仿爸爸骂大爸爸。

“‘红蛋!大红蛋!’”

“还‘红豆,大红豆’呢。”

林早把切了头的白萝卜递给他,自己则拿起菜刀案板,提起菜篮。

“走,我们下去弄萝卜。”

“好耶!又可以去看小狗了!”

父子二人抱着东西,再次来到一楼。

刚刚傅骋忽然暴起,追着林早就要咬。

林早好不容易逃出来,结果发现自己衣服破了、手腕青了,身上也痛痛的。

他就把杂物间的门锁了,上楼去换衣服。

换衣服的时候简单看了一下,腰上果然青了一片。

倒不是摔伤,全是被傅骋掐出来的手印。

林早很生气!

所以他决定,把原定好今天要炖给傅骋补身体的洋参汤,改成萝卜排骨汤!

他和小饱吃排骨,傅骋吃萝卜……

不,傅骋连萝卜都没得吃!

林小饱搬来小板凳,林早摆好东西,在杂物间门前坐好,开始处理食材。

冰柜里还有很多猪骨头,林早提前拿出来,常温解冻。

白萝卜也是之前傅骋带回来的,整整一麻袋,再不吃就要空心了。

林早挑了几个看起来还行的,砍掉萝卜头,削掉萝卜皮,切成滚刀块。

哐哐哐——

刷刷刷——

傅骋站在杂物间里,忽然感觉背后凉飕飕的。

他又做错事情了,他又惹小早生气了。

小早切完萝卜,就要来切他了。

傅骋走上前,低下头,把额头抵在贴门上。

“呼噜呼噜——”

小早小早,呼叫小早。

我知道错了,不要生气了。

林早背对着他,动作一顿,继续切菜。

听不见,听不见!不原谅!

不会再被你温顺的假象欺骗!不会再受伤!

林早下定决心,不理睬他,傅骋就摇晃着狗尾巴,一个劲地呼噜。

——小早、小早、小早……

——走开、走开、走开……

——理理我、理理我……

——不理、不理……

爸爸和大爸爸真幼稚。

林小饱蹲在狗窝旁边,小脸上写满了无奈。

唉,他在幼儿园都不会这样。

他转回头,看向小狗。

小狗刚喝了米汤,又趴在太阳底下睡着了。

它也总是在睡觉,也不起来陪他玩。

林小饱悄悄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小狗的耳朵。

软软的,热热的。

小狗似乎感觉到了,晃了晃脑袋,哼唧两声。

林小饱自觉做了坏事,赶紧把手收回来,盯着它看。

小狗没醒,很快又睡了过去。

又好又不好的。

林小饱瘪了瘪嘴巴,站起身来,迈开小短腿,朝林早跑去。

他跑起来一颠一颠,也像一只小狗。

“爸爸。”

“怎么啦?”林早把切好的白萝卜块放进盆里。

“我们给小狗起个名字吧。”

“好啊。”林早温声应道,“你想好了吗?”

“还没有。”

林小饱在爸爸面前蹲下,捧着脸蛋,认真思考。

“我觉得,我们应该先给它起一个姓。”

“我姓‘林’,爸爸也姓‘林’,爸爸跟我姓。”

“啊?”林早不敢相信地抬起头,“我跟你姓?”

“对呀。”林小饱理直气壮,“所以,它也应该跟它的爸爸或者妈妈姓,它的爸爸妈妈姓什么呢?”

“爸爸也不知道。爸爸只知道,它的妈妈叫‘小黑’。”

“那它姓‘小’。”

“唔。”林早点点头,“有道理。”

“那就叫它‘小白’!它身上白白的,是小白。”

“它身上的毛还没完全长出来,现在只是胎毛而已。还要再过几天,才能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这样啊。”林小饱想了想,“那就先定下来,它叫小什么颜色。”

“好啊。”

林小饱一会儿看看爸爸,一会儿又过去看看小狗。

跑来跑去,倒是忙得很。

不一会儿,林小饱忽然想起什么,又匆匆忙忙地跑回来。

“爸爸,爸爸,我发现一个大秘密!”

“是什么呀?”

“大爸爸和我们,不是同一个姓!”

“这样啊?”林早故意逗他。

“对呀对呀,我们姓‘林’,大爸爸姓‘傅’!我们明明是一家人,爸爸跟我姓,大爸爸怎么不跟我姓?”

对吼!

傅骋也觉得有道理,竖起耳朵仔细听。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这个小孩跟小早姓,他不跟小早姓?

这不公平!

林小饱板起小脸,问:“爸爸是我亲生的,大爸爸不是我亲生的,对吗?”

他甚至还知道压低声音,避着大爸爸问。

考虑很周到了。

“啊?”林早更震惊了,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大爸爸当然不是你亲生的,你是大爸爸亲生的!我和大爸爸先谈恋爱,再结婚,才会有你!”

林小饱掰了掰手指头,还是转不过弯来:“那大爸爸为什么……”

“如果是同一个姓,我和大爸爸就不能结婚啦。”

林小饱有点怀疑:“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个是更老的老祖宗的规定。”

“那大爸爸的修车店,为什么叫做‘小林修车店’呢?”

林小饱更不明白了。

“应该叫做‘小傅修车店’才对。”

“这是因为……”林早解释道,“结婚的时候,大爸爸答应我,家里所有东西都是我的,都会跟我姓,你屁股后面那辆皮卡车、那辆摩托车,全都姓‘林’。”

“我也是家里的东西。”林小饱摸着下巴,认真推测。

“你不是东西……”林早捂了一下嘴,“爸爸的意思是……”

不过,这样一说,傅骋做人的时候,对他还挺好的。

林早心里有些许松动,回头看了一眼铁门。

但实际上——

傅骋站在门后面,心底深处,隐隐约约有一个场景,浮现在眼前。

他穿着背心,翘着二郎腿,坐在店铺门口晒太阳,有人开车过来,问:“小林修车店,你是小林吗?”

他站起身来,对客人说:“我不是小林,我是小林的老公,小林是我老婆。”

暗地里炫耀一下。

——这才是真相。

傅骋给修车店起名的真正用意。

不过小早应该不知道,不知道也好。

林早把白萝卜切好,装进盆里。

“走啦,我们上去做饭。”

“好。”

林小饱一个大跨步,冲到前面,给爸爸开路。

“爸爸,我保护你!”

*

白萝卜切好,肉骨头也解冻得差不多了。

现在这个状况,炖萝卜汤,还用精排小排,就有点太奢侈了。

所以林早打算用猪大骨,也就是猪筒骨。

傅骋同样提前把骨头剁成几段,但上面还连着肉。

林早把贴骨肉剔下来,放在一边。

骨头冷水下锅,加拍扁的姜块,焯水去腥。

等水开了,就撇掉浮沫,把骨头捞起来。

筒骨里有骨髓,这一步要特别小心。

其实……其实也不用特别小心!

因为他和小饱都不爱吃骨髓,白花花的、软软的,像肥肉一样。

只有傅骋爱吃,但是林早已经决定,不给傅骋吃了!

林早把焯过骨头的水倒掉,洗了锅,重新接上干净的水。

骨头再次下锅,盖上锅盖,慢慢炖煮。

炖上半个多小时,把骨头的香气都炖出来,再加白萝卜。

不然萝卜炖太久,会直接化开,散在汤里。

趁着这个时间,林早把剔下来的贴骨肉加盐、蚝油和蒜末腌一腌。

腌好了也放到锅上去蒸,算是一道菜,再快速炒一个素菜就好了。

同一时间——

林早在楼上准备午饭。

傅骋就在楼下,踩着他的不锈钢床铺,站在窗口边,把下巴搁在窗台上,稍稍抬起头,聚精会神。

在杂物间里住了这么久,小早不来看他,他一个丧尸也很无聊。

这是他新发现的、打发时间的办法——

偷听小早在干什么。

客厅和厨房离得不远,丧尸的听觉嗅觉又很灵敏。

傅骋闻到带血生肉的香气,听到锅碗瓢盆的声响。

好香,好听。

看来今天中午又是一顿丰盛的午饭。

不知道小早是不是还在生气,中午还会不会给他送饭。

实在不行,他就再从窗洞出去,去外面加点餐。

不行,他不能吃其他人。

身上都是其他人的血,小早会嫌弃他的。

傅骋就这样站在窗边,安静听着林早做饭的声音。

直到他听见熟悉的声音——

“咔哒”一声,饭盒盖子被打开的声音。

傅骋眼睛一亮,不由地翘起嘴角。

小早没有生气!小早还会给他送饭!

小早还是惦记着他的!

小早喜欢他!

傅骋发自内心地笑起来,他跳下床,拿起林早放在床头的黑色背心。

怕手指把衣服划破,他特意收起爪子,握着拳头,把衣服提起来。

穿件衣服,更像人一点。

他还记得小早跟他说,要做一个体面的丧尸。

傅骋四肢僵硬,又控制不好力道,怕把衣服扯坏。

他干脆不去动衣服,他动自己。

傅骋掰了掰关节,把自己的胳膊掰开,从袖口里塞进去,穿好了衣服,再把关节掰回去。

这样就好了。

等他穿好衣服,林早也正好下楼来了。

他没有把门打开,反倒轻轻推了一下铁门,确认门锁好了。

林早还是有点儿怕他。

紧跟着,林早爬上长凳,打开窗户。

傅骋眼睛放光,一瞬不瞬地盯着窗口。

可是,林早只出现了一秒钟。

傅骋的送饭篮子被林早拿去做狗窝了,林早也没有给他弄新的篮子。

林早直接把饭盒和保温桶放在窗台上,不再送下去,关上窗户就走了。

他故意冷着一张脸,没有看傅骋,没有朝他笑,更没有跟他说话。

傅骋的笑意凝在眼里。

果然,小早还在生他的气。

傅骋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前去,踮脚抬手,随便一摸,把饭盒和保温桶拿下来。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没关系,他够高。

没关系,是他太过分了,小早惩罚他是对的。

至少小早没有要把他饿死,至少他还有爱心午餐吃。

没关系,让他看看小早做了什么好吃的……

傅骋打开爱心形状的饭盒,只见盒子里白花花一片。

全是大米饭。

再打开保温桶,桶里也白茫茫一片。

全是萝卜汤。

连萝卜都没有,什么都没有。

傅骋握着勺子,在汤里捞了捞。

不,还是有的!

傅骋眼睛一亮,激动起来。

有两块拍扁的生姜!

还是拍成爱心形状的生姜。

这说明,小早还是深深地爱着他的。

傅骋小心地把生姜送进嘴里,珍惜地嚼了两下。

味道不错,像小早对他的爱,火辣辣的,让人上头。

他端着饭盒,坐在地上,就着生姜,一口饭,一口汤。

饭煮得这么好吃,小早爱他。

汤炖得这么好喝,小早爱他。

饭的底下是——

把表面的米饭吃完了,傅骋才恍然发觉,米饭底下,还压着肉和菜。

小早爱我,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