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冲喜小医郎[穿书]

作者:青猫团

“啊?”方瑕被突然问愣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怎么好端端的问起这个,何况谁解了手还会去看那么恶心的东西?

林笙提出想看看方瑕的溺桶。

同心倒是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什么样的叫有血?反正特别显眼的鲜血是没有的, 不过那也是前几天的事了。这两天少爷胃口不好, 几乎没怎么吃东西, 所以一直没有出恭, 溺桶是空的……”

方瑕咳了两声沉下脸, 不叫同心说下去了, 在心上人面前怎么可以提这种肮脏的东西!

“那他近日可有吐血,或者可曾跌倒撞伤、与人打架斗殴过?”

“没有没有。”同心摇摇头, “少爷一直被关在宁心居里禁足,哪里都没有去, 就是吃了睡、睡了吃, 偶尔发发脾气,摔摔东西。就算是砸了物件,也是下人们来收拾,哪里有人敢和他动手。”

都没有?

林笙若有所思, 用手背触碰了一下方瑕的颈侧和肘内,感觉潮湿微凉。

遇到了看似奇怪的症候, 他一时犯起职业病, 顺势就将三指搭在了方瑕的脉上, 垂眸感受了一会,忍不住开口问:“其他大夫怎么说?说他这是什么病症?”

同心看他竟然把起了脉,这才记起林笙也是个郎中,不过他觉得少爷病情又不是什么机密, 告诉他也无妨,忙回答道:“说是和泽少爷一样的虚劳弱症。就是什么……阴阳亏损, 五脏衰退之类之类的话,林医郎,我就记着这么些词儿,咱也不懂。”

林笙侧头:“虚劳?”

所谓久病为痨。

先天禀赋不足,或者后天失养、邪毒内侵,所致亏虚日久不复,久而久之才发展成虚劳。是消耗性的病症,但方瑕之前还活蹦乱跳,怎么可能十来天的功夫,就患上虚劳?

林笙翻开方瑕的手,轻轻掐住了他的指甲又松开,过了好片刻,甲床才恢复成极淡的粉色,淡得几乎要与月牙痕融为一体。

“病程太短了,虚劳有些牵强……”

正沉思着,许是把琢磨的心声说出了口,被珠帘外的郎中们听见了。

一个方脸老郎中多瞧了林笙两眼,见他眼生,却也在给方瑕把脉,扬声道:“你也是来为小公子看诊的?小友师从何人,难道对小公子的病情有什么见解?”

林笙发现方瑕指缝里布着奇怪的小红点,没来及细看,只好先起身应对:“晚辈是崔郎中新招的医侍。方才查看方小公子的身体时,发现一些奇怪之处,可能……”

话还没有说完,那郎中就摆摆手将他打断了,语气不免带上几分高傲:“哦,崔鸿维新记在名下的那个就是你啊。”

还以为这小子是周府从外地请来的什么名师高徒,原来只是崔鸿维手底的跑腿仆从,那崔鸿维自己也不过一个外乡来的看小儿病的平庸大夫罢了。

郎中身边跟着自己的药僮,闻言也讥讽说:“区区才入门几天的医侍,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什么时候华寿堂的规矩,轮到医侍也能自己出来看诊了?”

同心忙解释说:“林郎中是来看望我家小公子的。”

“怪不得,原来是来抱大-腿的。”药僮低头忝笑道,“先生,不要与他一般见识了,周老爷那边还在等您请脉,咱们还是快些过去吧。”

林笙:“……”

林笙当他们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所以才尊尊敬敬好声说话。

面对病情,即便是才翻三天医书的门外汉,也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啊,就算说的不对,大可以心平气和探讨,对方反而无缘无故就张口指责,一副高师下凡的姿态,好生让人讨厌。

“既然大家说是虚劳,敢问各位大家,何为劳?”林笙掀开珠帘走了出去,问道。

那药僮瞪他一眼:“你竟然敢顶嘴?”

林笙将他攘到一边:“因虚致病,因病成劳,以病致虚,久虚不复,五脏亏损,是为劳。那么又请问,方小公子因何致病,因何成虚,亏损何脏?——既无由致病,无病可虚,无脏可衰,那劳从何来?”

“……”那高高在上的“名医”被三连诘问,张了张嘴,又踌躇闭上,只说,“他与周家小公子是同一种病。”

方小公子病情确实颇为怪异,但他与那个周兰泽一样,都是毫无缘由的出现脉象弱而不及,继而头晕心慌,卧床不起。那周兰泽本就娘胎带弱,后来就患上这虚劳怪病,与他病情相似的方瑕,自然也应该是。

只是周家小公子从能走能跳,到卧床不起,用了好几年的时间;而方瑕却只用了十来天,病势更为迅猛。

林笙还没有见过周家公子,自然无从比较两人病症。

他只相信眼前所见。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是个一直默不作声的老大夫,听他们争论了一会,才出声和稀泥道:“那依小友所见,这方小公子的病是什么缘由?可说来听听。”

林笙道:“病本尚未可知,但标象乃是失血过多所致的气血亏虚。”

先前的名医还以为他能说出什么来,忍不住笑了一声:“黄口小儿,此处又非战场,何来的失血过多一说?”

“方小公子面黄头晕,动则气短,如今触之皮肤湿冷,双睑发白,指甲亦按之苍白,脉象也细弱无力……这都是血亏之象。”林笙,“加之他总共病了不过十来天,亏虚得过于快速,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失血过多。”

“各位想必几天前就来诊治了,可见了方小公子的便溺情况?”

几人相互看了一眼,均没有出声。

方瑕的病像乍一看几乎与周兰泽一模一样,周府又有那样的病史,几乎所有人都是先入为主地认为,方瑕是发了怪病。

问倒是问过一嘴,但谁也没想到亲眼去看方瑕的溺桶。

林笙摇了摇头。

没有看到方瑕粪便的情况,就不能判断究竟有没有便血或者黑便,毕竟同心只是个小厮,描述的也不会很准确。且方瑕也没有受伤的病史,内脏出血的可能性也不大……没办法找到失去的血去了哪里,这就是怪异之处。

人不会无缘无故地生病,更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贫血。

林笙一顿,忽然想到什么,忙走回床边,拿起方瑕的手仔细地翻看了一遍,又让同心将他软袜褪下,看了看脚趾的缝隙。果然发现了和手缝里一样的小红点,像是什么疹子愈后留下的印记。

他喊同心过来辨认:“这个红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同心抱着方瑕的手指看了一会,也有些迷茫,大概是太不明显了所以没有留意:“少爷,这是什么时候有的?”

方瑕神色懒懒地说:“这已经好些日子了,起先还挺痒的,后来没几天就自己好了,就没管它。这不是痱子吗……”

“对啊林郎中,少爷常有夏天起痱子的毛病。”同心也跟着点点头。

不对,这不是痱子常起的位置,也不是痱子的形态。

林笙托着下巴,在房间里徘徊了几圈,脑袋里一直在转,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方瑕被禁足没有出过门,他手脚间莫名出现又能够自愈的疹子,突如其来的奇怪贫血,还有下降的食欲和进食时的反胃……整个府上,不算那个周兰泽,只有方瑕突然生了这个病。

“!”林笙灵机一现,“同心,十几天前,你家少爷有没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

同心疑问:“奇怪的东西?”

“就是之前的食谱上没有,临时加的,而且很珍贵稀少,或者很贵……总之,只有方瑕一个人吃了,且他还很爱吃。或者这院子里有没有进了什么新物件?”

新物件是没有的,少爷被禁足后,老太爷就断了他的月钱,想要磨一磨他的性子。所以只是没有短他好吃好喝,别的什么都不叫下人给他,连个新话本子都没进过院子。

但少爷赌气,跟老太爷唱反调,闹着不吃也不喝,要绝食明志。

老太爷也生怒,说既然不吃就饿他几顿。

只不过,才绝了两天,少爷就坚持不住了,大半夜偷偷爬起来,摸黑到小厨房找吃的。可他并不会做饭,又拉不下脸来喊厨娘……

等同心发现他不见了,找到小厨房时,方瑕正蘸着酱生啃了一堆菜叶子和瓜果,因为厨下太黑,他又太饿,连瓜皮都吃进了肚子里去。

“……等会,”林笙突然一顿,“他吃了什么?”

同心:“额,生菜叶子和瓜皮……”

林笙问:“哪里来的瓜果生菜,是本地的吗?”

同心想了想,摇摇头:“少爷吃不惯山里的菜,他爱吃的都是南边那些脆脆甜甜的蔬菜瓜果,还有这季节南方刚下了第一茬的寒瓜和黄皮果,都是少爷喜欢的,所以一贯是从外面专门运来。”

“这菜只给方瑕一个人吃了?”

“是……也不全是。”同心说起来有点赧然,“我们少爷有的,隔壁的泽少爷也都有,只是泽少爷身体不好,饭量少。他见我们少爷爱吃,就把他那份也给送我们院子里来了,可能泽少爷自己只留了一点点吧。”

其实大半还是让方瑕这个馋嘴子自己吃了。

林笙此时心里已冒出一个想法,只是还需要更多证实,他问同心:“你们另一个少爷,能不能叫他身边的人过来问问,或者让我过去看看?”

周兰泽一向避人喜静,不喜欢被人打扰,而且他生病的事本就在府上十分敏感,大家能不提起就不要提起,所以没有老太爷发话,同心不敢擅自做主让他过去。

方瑕可不管那些,他就喜欢看林美人为自己关心的样子,只觉得满心欢喜,林笙说什么他就跟着应和什么,让同心去把在泽表哥身边伺候的同庚给喊了过来。

“同庚,这是我未来要娶的夫人,林美人……”方瑕扶着发晕的脑袋,嘴里乱叫一气。

林笙沉默片刻,实在受不了他夫人美人的一通胡说:“我叫林笙,笙簧的笙。如果不出意外,比你大。你再乱叫——”

方瑕凄凄惨惨地道:“我都要死了,不能叫两句吗……”

看他又去摸腰间的布包,被针扎手的可怕犹记在心间,方瑕立马住嘴,乖乖缩在被子里:“知道了,笙哥哥。”

林笙:……

不然还是扎死他算了。

方瑕咳了咳,虚弱道:“同庚,笙哥哥他问你一点问题,他问什么你直说就是了。”

同庚瞄瞄林笙,又看看方瑕,忙低头:“是。”

林笙问了问周兰泽的吃食,得到的回答与同心所说的相差无几。

周家小公子因为久病卧床的缘故,院子里对他的饮食格外留意,都是少而精致的小火慢煮,一点冷食都不敢给他吃。

那车外边来的蔬果,他们只留了一颗小寒瓜,同庚瞧着瓜水灵,洗得干干净净后切开给周兰泽挖了一点点瓤心吃。

寒瓜性寒,不敢给他吃太多,后来天气热放了太久有些坏了,干脆直接扔掉了。

同庚说,周兰泽一直就是体弱卧床,还是那样,最近也没有特别加重的迹象。

但方瑕却是实实在在吃了那车蔬果之后,才有了病症。

那方脸的一向瞧不上崔郎中,自然更看不起一介医侍,没多久就冷哼一声,拍下一张治虚劳的药方,携药箱离开了宁心居:“你们就跟着个医侍胡闹吧!老夫还要去给周家太爷诊脉,告辞。”

没几会,另一个左右看了看,也说要去给周兰泽诊日常脉,匆匆也走了。

屋内便只留下那擅长和稀泥的老大夫。

“小友,你事无巨细地盘问起饮食上的事情,可是有什么想法了?”他虽也不觉这么年轻的小医侍能有多少见地,但这小伢子有意思,反正无事,听听也无妨。

林笙又拎起方瑕的爪子看了看,按了按他的肚子,问他疼不疼。

方瑕点点头,又犹豫地摇摇头。

“到底疼还是不疼?”

方瑕仔仔细细感受了一会:“……也说不上疼不疼,好像疼,又好像不疼。笙哥哥,你多揉一揉,我就不疼了。”

“……”林笙一针扎在了他的中脘穴上。

方瑕嗷嗤一声,眼泪汪汪。

林笙这才回身,对那老大夫道:“我还是以为,这不是虚劳,更不是什么将死的重病。方小公子之病,显然是有诱因的,不出意外就是那车外地来的蔬果。”

老大夫微微皱眉,一斟酌,忽然抬起眼:“你意思是……”

林笙点点头:“是虫,嗜血的虫。”

“虫子?哪里来的虫啊?”同心和方瑕都一脸的不可置信,两人面面相觑。

比虫卵污染的蔬果,如果沿途温度适宜,寄生之虫甚至能苟活三四个月之久。方瑕绝食偷吃的时候,也不知道洗没洗干净,很可能就会被吃进肚子里去。

方瑕手脚柔嫩处的红点,也像是虫蚴引起的皮炎。

林笙道,“我建议用些打虫的药。”

老大夫沉思片刻:“你这么说,是已经有了把握?”

这驱虫药常用的下法和吐法,好将虫排出来,难免会伤身体。方小公子眼下这般体弱,如果用了猛药,万一……

“没有。”

“?”老大夫犹豫,“那……”

林笙回头看了方瑕一眼,见他脸色虽枯惨,却还能坚持不懈地调戏人,哥哥哥哥地乱喊,可见还有富余精力:“没有把握,有没有虫打打就知道了。”

“方小公子。”林笙坐在床边,偏头一笑,“愿意吃点驱虫药吗?”

林郎中长得貌美,声音也温柔,问他吃药好像问他吃不吃糖一样。

方瑕一见林笙过来,早被迷得找不着北,林笙说什么他都只想点头答应,蜡黄的小脸上泛起红晕:“嗯……吃。”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