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澄靠在警署走廊的窗边,望向窗外不变的街景,心底却泛起一阵说不清的黯然。

刚才黎珩和其他几位正式警员齐齐按住配枪的动作,利落威风,看得他心头生出几分触动。

其实警队的辅助警员并非完全不能配枪,只是入职时虽都受过训练,真正的培训时间却极短,不过学习一些侦查的基础理论,并不是人人都能拿到正式的配枪资格。

必须额外通过严苛的训练以及最终考核,才有资格随身配枪。

沈之澄知道,自己和黄竹坑警校受过训的正式警员不同。

平时感触不深,可真到了那样千钧一发、直面危险的时刻,真正的差距显现出来。

他站在旁边,像极了看戏的小弟。

从前沈之澄独自一人时,脑子一闲下来,各种杂乱的念头便开始翻涌。那些负面的、痛苦的情绪,死死纠缠在一起,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折磨。

而现在不同,那些乱糟糟的情绪暂时靠后,心里腾出一处,开始装一些过去从不曾考虑的问题。

比如梦想。

比如要怎样才能真正和黎珩并肩站在一起,成为能帮得上姐姐忙的、像样的警员。

甚至,他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务人员。

轻快的脚步声由远至近地响起。

许乐儿抱着一叠文件经过,一眼就看见了他。

那天在警署餐厅一起吃过饭,后来买咖啡,她又撞见Madam黎。作为警署百事通,许乐儿发现,整个西九龙总区似乎只有她一个人清楚黎督察和辅助警员沈之澄的姐弟关系。

她爱听八卦,脑子里有一整本警队同僚们的人物关系簿,哪两位曾拍过拖后来闹到不欢而散,哪几位是死对头,哪些人表面上笑脸迎人实则暗里藏刀……

这些消息,她搜集得很齐全,却从来不是个多嘴的人。那天她拍着胸脯跟黎珩保证,一定会帮忙保守秘密。之后,两人便聊起姐弟相认后的相处。黎珩当时对她说,弟弟优点很多,缺点之一是偶尔神经会搭错线,没公事的话,最好离他远一点。

此刻,许乐儿看着沈之澄的身影。

人高肩宽腿长,侧面轮廓优越,还透着几分淡淡的落寞,使得周身上下散发出的气质更加特别。

她抱着文件走过,随口打了声招呼。

沈之澄看了一眼,才认出这人,认真地问:“你有枪吗?”

“我?”许乐儿愣了一下,摇头道,“技术科不配枪的。”

沈之澄身上那份与众不同的疏离气质瞬间消散,露出见到知己一般的共鸣笑容。

一眼望去,果然有点脱线。

许乐儿点点头,示意自己先去忙,脚步没停,径直走了过去。

……

审讯室外,黎珩站在门口。

大多数审讯,她讲究效率与稳妥,选择经验更加老到的搭档。

然而今天不一样。

案件虽没完全收尾,却也暂时告一段落,

她想起自己初入警队时,不过是个懵懂新人。沙田警署的Madam文一次次给她机会,带着她出警,教她独立办案,让她一步步成长,成为如今能独当一面的督察。如今,组里同样有新人等待着机会。

“Madam!”方芷珊小跑过来。

所以这一次,她特意带上了方芷珊。

“都准备好了没有?”

“准备好啦。”方芷珊用力点头,“还多备了几支笔,怕审讯太长,写到一半没墨。”

方芷珊心里清楚,在审讯中不能只是不拖后腿而已。

她向老游请教过,要少说多看,认真记录,记的不仅仅是笔录,还有Madam的审讯方式和技巧,“偷师”时牢牢刻在心底,才能累积这些警校课堂上学不到的经验。

确认案卷资料、纸笔都已经备齐后,她抬起手,轻轻推开了审讯室的门。

杨梦雪独自坐在审讯椅上,已经等待许久。

她掌心的伤口经过仔细包扎。钝痛一阵阵袭来,一阵阵提醒着她,这些天发生了什么,而这场近乎失控的疯狂,又是如何提前结束的。

囡囡还活着。

哪怕恨意几乎摧毁理智,哪怕筹划许久只等最后的致命一击,但到了最后,她终究对那个五岁的孩子下不去手。

明明最该受到同情的是自己才对,可成为囡囡的老师以来,杨梦雪看着那个孩子变得愈发乖巧怯懦,最终还是忍不住,放过了她。

审讯室的门发出“吱呀”声响。

杨梦雪抬起头,看向在对面落座的两位警察。

“我们开始。”黎珩沉声道。

杨梦雪轻轻点头,那些早就藏在心底,从来无人诉说的种种,终于有了倾诉的出口。

“一切从十岁那年开始。我爸爸的案子终于判下来,是终身监禁。社工反复告诉我,别再等了,他不可能再来儿童院接我。于是,我不得已跟着养父母,来到了北角的新家。”

“他们对我好。早早为我准备了房间,是儿童房,里面摆满公仔和崭新的小裙子。”

即便儿童院的社工总是强调那时的杨梦雪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沉稳,可说到底,她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家中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她再也没有力气消化,整日抱着毛绒公仔,躲在房间里,不愿意说话,一步也不愿踏出门外。

汪新民和韦淑云从不强迫她,就连一日三餐,都为她送进房,耐心温柔地陪伴着,变着花样给她准备零食玩具,等待她开口的那一天。

直到那一天,他们带回来一份叮叮糖。

“那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雨。他们两个人一起出门,回来时浑身淋得湿透,只有藏在怀里的油纸包干干净净,一点雨水都没有沾。”

“里面是一份叮叮糖。”

杨梦雪的声音微微颤着:“叮叮糖被保护得这么好……但是我尝过之后发现,不如我爸爸做的好吃。”

她的声音变得很轻,仿佛穿越漫长的时光回到过去,重新站在那间儿童房里,看着从前无助的自己。

“我忍不住哭了。那是跟着他们离开以来,第一次放声大哭。”

“他们很心疼地看着我,一遍遍对我说,都过去了,那些伤害,都会过去的。”

“以后他们会保护我的。”

那一天,她哭了许久,哭到累了困了,最后靠在养母怀里,沉沉睡去。

也是从那时起,她终于愿意走出房间,接纳来自于他们的关怀与善意。

杨梦雪说,她是个没有规矩的孩子,从前家中毫不讲究,不懂得什么餐桌礼仪,养父母便教导着,从不指责。养母会弹琴,握着她的手,教她弹琴。她的指尖落在黑白琴键上,弹得断断续续,他们却仍旧笑着鼓励,无比包容地揉着她的脑袋,说安怡是最棒的孩子。

方芷珊低头翻她的资料,却找不到当年改名的具体信息。

杨梦雪是曾用名,但在入境资料和幼稚园的入职信息里,她的名字,叫韦安怡。

“那时我才知道,他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杨梦雪轻声道,“他们原本有一个女儿。如果他们的女儿当年没有生病,能平安地长大,应该是和我一般大的。只可惜,她身体不好,早早病逝。”

“她叫韦安怡。他们给我看过她的照片,皮肤很白,也有些瘦,我和她的眉眼,确实有几分相似。”

“这份神似,足以让他们将对早逝女儿的思念寄托到我的身上,尤其是养母,舍不得对我说一句重话,甚至连眉头都从来不对我皱一下。她说,在这个家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长大。”杨梦雪继续道,“其实某种意义上,我是幸运的,是他们毫无保留的爱意,拖着我走出了那段最黑暗的日子。”

那一年,养父母办好移民手续,决定带着她离开,彻底告别香江这个伤心地。

杨梦雪跟着他们搭上飞机,有了新的名字,就叫韦安怡。

海外的日子安稳顺遂,确实是崭新的生活。曾经血淋淋的伤口结了痂,开始慢慢愈合。只是她仍旧思念自己的亲生父母,夜深人静时会想起曾经一家三口住在劏房里拮据但温馨的日子,悄悄掉眼泪。养父母说,只要心里记着爸爸妈妈,他们就永远都在。

就像,他们永远都会记得真正的韦安怡。

“还记得我说过吗?囡囡午睡时,偷偷想着妈妈掉眼泪。”杨梦雪呢喃着,“那时我也一样,总会因为想念父母,悄悄落泪,又把脸埋进被子里,擦干眼泪。”

也是从那时起,她心底种下对囡囡的不忍。

“平心而论,我们三个人拼凑出来的新家庭,过得很幸福。简简单单的一日三餐,饭后一起散步,养猫、遛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三口之家。”

“他们失去最心爱的女儿,我失去爸爸妈妈,我们互相取暖,彼此依靠。透过我的样子,他们看见没能长大的韦安怡,而我,也因为他们,拥有了圆满的家。”

“久而久之,杨梦雪代替韦安怡活了下去。”

正如舅父和社工所说,杨梦雪在校期间门门考试拿满分。出国后重回校园,她的成绩依旧拔尖,直接修了快速课程,成为养父母的骄傲。

“所以那些年,杨梦雪不再过生日了。他们为我过的,是韦安怡的生日。”杨梦雪平静道,“其实我不介意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温柔和偏爱,因为我像他们早逝的女儿,养父母才愿意付出这么多。原来爱是有条件的,但也好在,爱是有条件的。这样一来,我反而能安心一些。”

方芷珊侧头看了一眼黎珩,满心疑惑。

这些过往,似乎和连环命案毫无关联。

黎珩轻轻摇头,示意她不必打断。

“后来呢?”黎珩适时开口。

“我十六岁那年,养母生病了,医生说最多只剩三个月。”杨梦雪说,“其实这么多年过去,她这么善良、温柔,我已经真的把她当成自己的妈妈。也是那时候,我彻底放下心里的隔阂,改口叫了他们妈咪、爹地。我一直喊着妈咪、妈咪、妈咪……她好开心,一直在笑,就像当年,在儿童院牵起我的手,第一次接我回家时那样。”

一时之间,杨梦雪不再出声,沉浸在那段悲伤的往事中。片刻之后,她才调整好情绪。

“她还是走了。”她说,“走的时候,她想要再听我叫一声‘妈咪’。”

这样真心的呼唤与依赖,还是没能留住养母韦淑云。

与当年亲生母亲的猝然离世不同,养母的死是有预兆的,她躺在病床上一天一天地熬着,熬到最后,合上了眼。杨梦雪同样悲痛,却也知道,那是养母的解脱。她痛哭一场,送别养母,从此只剩她与养父相依为命。

“之后的多年,你们一直相伴生活,直到两个月前。”黎珩低头扫过跨国协查的资料,抬眸看向她,“你的养父汪新民,被发现在家中自杀,死因是过量服食安眠药。”

谈及养育自己十年的养父,杨梦雪眼底没有太多波澜。

“他们的亲生女儿韦安怡小的时候,每年的生日礼物,都是一件漂亮的裙子。后来的每一年,他们同样会给我送一件裙子,作为生日礼物。”杨梦雪缓缓道,“大约两个多月前,是韦安怡的生日。那一天,汪新民给我准备了生日礼物,是一件漂亮的、红色的裙子。他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

方芷珊察觉到,她此时直呼养父的全名。

“那天他喝了很多酒,醉得厉害,反反复复念叨,一转眼居然养了我整整十年。”

“你们知道吗,酒后最容易失态,说出藏在心底的秘密。酒后吐真言,就是这么回事。那天他看着我,说了好多次的对不起,是他欠了我。”

“他对我这么好,我如今拥有的一切全都是他们给的,我应该感恩他们才对……有什么可亏欠的?”杨梦雪顿了顿,“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突然想明白了。”

杨梦雪是个聪明人。

凭借着养父的一时失态,她隐隐约约察觉出几分端倪。

十岁那年,她曾陪着亲生母亲,整日整夜在警署楼下守着,打听父亲的案子是否还能迎来转机。那时她听人家闲谈,捕捉到细碎的线索,默默记下许多陈年旧事,比如死者的身份、经历、求学背景,以及创业初期的艰难。

她似乎想起,那死者和养父曾就读同一所中学。

她又想起,父亲的案子从侦查阶段,到审理,最终判决,持续了大半年的时间。

直到一切尘埃落定,无比巧合,养父母来到儿童院,领养了她。

“妈咪不知道的。她领养我,是因为,我长得像韦安怡。”杨梦雪说,“而汪新民点头同意,是因为,他对不起我,也对不起我的亲生父亲。”

杨梦雪刨根问底,最终从汪新民的口中,拼凑出真相。

“当年的死者,是汪新民中学时期的老同学,也是他的创业合伙人。两人早年一起打拼,后来赚到了钱,对方竟想要把他踢出局。创业初期,汪新民确实走过不少灰色地带,当时那些文件,都是他负责签字。对方在私底下拿这些把柄威胁他,必须退股,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吐出来,否则就曝光一切,毁了他的事业和名声,让他一无所有。”

“那间公司是汪新民的心血。他绝不肯拱手让人。”

他们曾经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说一句兄弟都不为过。可为了利益,对方突然翻脸不认人,汪新民看清他的真面目,对方要的不只是钱,更是没打算给他翻身的机会。

汪新民不愿被要挟,更清楚对方对自己知根知底,手握那些见不得光的秘密,将成为最大的后患,让他永无宁日。

“不管是出国前,还是出国后,汪新民都能把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任人拿捏?”

最终,汪新民决定亲手杀死他。

那阵子沙田治安混乱,本就鱼龙混杂,他搜走死者身上的黄金钱财,伪造成一桩劫杀案。

案发后他驾车逃离,路上见到经过的吴美欣和姚俊辉。为求保险,他不惜用重金收买二人做伪证。而杨正胜刚好出现在案发现场,捡到垃圾站被丢弃的赃物,成了他眼中最完美的替死鬼。

“他跟我说对不起。他说自己不后悔杀了对方,那张嘴脸他早就忍无可忍。他最不该的,是害了我爸爸,这些年日夜受到良心谴责,全是因为这件事。他说,我爸爸是个苦命人。”

“明面上,他们是关系融洽的合伙人,又因为当时警方已经抓了我爸爸,人证物证确凿,所以汪新民从头到尾,都没被警方怀疑过。”

汪新民告诉杨梦雪,当年提出领养她的,是韦淑云。

韦淑云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只是在公开聆讯时,见到这个和早逝女儿有几分相似的孩子。她不忍心让这样一个孩子在儿童院里受苦,也是因为这个孩子,让经历重大变故近乎绝望的她,重新拥有了希望。汪新民本来就是靠着韦淑云娘家的钱起家,向来听她的话,关于领养的决定,他犹豫再三,还是同意了。

“原来移民,是怕留在国内夜长梦多。他也想换个新的环境,从头来过。只是没想到,离开时,会带上一个孩子。”

“也正因为我的存在,汪新民永远无法忘记当年的事,再也没能睡过一个安稳觉。”

杨梦雪的生活,再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十年前一样。

悉心养育自己整整十年的养父,竟然是害得父亲含冤入狱的真凶。

那一刻,杨梦雪的所有信念骤然坍塌。

“没过几天,他居然自杀了。”杨梦雪闭上眼,“吞了一整瓶药,留下一封遗书,把一辈子挣的所有钱都留给我,说算是对我的补偿。后来我翻到他的体检报告,才知道他也查出重病。”

汪新民亲眼见过太太韦淑云如何被病痛拖垮,到咽气时,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他怕了,不想受同样的折磨,干脆亲手了结自己。

“他终于解脱了。把所有的痛苦,都转嫁到我的身上。”

一夜之间,她拥有了花不完的财富。

可是,却再也找不到半点活着的意义,直到想起自己的亲生父亲。

儿时没有能力回国,如今她已经是一个大人了。

最终,杨梦雪收拾行李,订了一张回国的机票。

……

如果杨正胜还活着,也许杨梦雪会劝自己放下仇恨,一切重新开始。

她有了能力,一定会拼尽全力帮他上诉、翻案。逝去的时光无法倒流,但至少他们能拥有未来。

可回国后,她才得知真相。

原来父亲早在多年前就病死狱中,消息从未传到她的耳中。

他们父女,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那条被无意间收拾进行李箱的红裙,本来不是她有心准备的杀人道具。只是一个契机,恰好给了她鬼节作案的方向,她原本想要为囡囡准备红色童装,应了吊颈小鬼索命的说法。

但是思虑再三,她暂时放过了孩子。冤有头债有主,第一个目标,应该是当年作伪证的吴美欣。

杨梦雪的复仇计划,缓缓拉开序幕。

“第一个死的是吴美欣。”杨梦雪淡淡道,“鬼节要有鬼节的氛围,不然动静太小,没人会关注当年的旧事。她的脾性很软,根本算不上难对付,我约她去昂船洲,让她换上那件红裙。她从头到尾都以为,只要听我的,只是这样就好了。”

“她没想到,我是要她的命。临死前,吴美欣拼命求我,说囡囡还小,需要妈妈,她不能死。她还说,这辈子亏欠我的,会用一生来慢慢弥补、偿还。”

“那时我也还小,也需要父母。没人为我考虑过,我难道还要为他们着想吗?”

“真可笑,汪新民是这样,吴美欣也是这样。他们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会好好补偿我。但是要怎么偿还,他们能把我爸妈还给我吗?”

“我们争执纠缠的时候,她慌乱之下,指甲划破了我的手臂。”

“你担心血迹、皮屑残留在她的手袋上。”黎珩低声道。“所以将她推下海后,调换了你们两人的手袋,清理痕迹。”

杨梦雪默认了她的话。

离开昂船洲后,她处理了吴美欣换下的黄裙,和那个留了血迹的包,赶往电视城。

抵达时,正好十二点。

她提前搜集好谷长风画的符纸,也打探清楚他是当晚灵异节目的嘉宾之一。她反复排练说辞,不留下一丝破绽,唯一担心的是,应该如何自然地出现在他面前。

可没想到,在电视城楼下等待了将近三十分钟,他竟叼着一根烟出现了。

“你们看,他作恶多端,连上天都在帮我。”

那天杨梦雪手中夹着一支烟,在谷长风面前侃侃而谈,演得滴水不漏。

明明恨他入骨,却能装得像个真正的记者,将早就准备好的消息带给他,说得顺理成章。

“当然,他不一定会信我。我还备了后手,想着尸体被发现前,他总会入局的。哪知道在电视上看那档没人看的灵异节目,他居然真顺着我的话,大谈七月十四鬼门开、冤魂索命。”

“真是高估他了,早知道,根本不用费尽心思,准备这么多套方案。”

“第二天,七月十五,就到姚俊辉了。”

“逍遥自在了十年,也该轮到他了。”

与亲手杀人寻找替死鬼的汪新民,以及指出杨正胜带有凶器的吴美欣相比,姚俊辉的罪孽似乎要轻一些。当年仅凭他的口供,最多只会将杨正胜定性为抢劫或盗窃,不至于判重刑。

“但是,他既然收了那笔脏钱,就别想逃。”

“他当时一口咬定我爸爸双手沾血,为人师表,怎么能这样颠倒黑白?”

“当年为了自己孩子的前途,他昧着良心收下汪新民给的封口费。但也是亲身尝过用钱摆平一切的滋味,知道钱有多重要,他转行做了补习老师。”

《纵横晚报》那张记者证,在接近姚俊辉时,她也用上了。

姚俊辉是有名的补习天王,这些年接受媒体采访,早已见怪不怪。杨梦雪提前几天踩点,在他下班路上徘徊,打消了他的戒心。

“他说自己很忙,采访只能安排在早上。在他家楼下,或者补习机构楼下的咖啡室。”杨梦雪神色漠然,“我说,不如直接去他家里采访,更加安静,也方便他。姚俊辉直接就答应了。”

“那天去时,我特意穿了双高筒靴,还带了一对即弃胶鞋套。我跟他说,长靴系着鞋带,换鞋很不方便,干脆就穿鞋套,反正也能防脏。”

“姚俊辉倒确实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他家收拾得干净,见我不愿意换鞋,眉头拧了一下。但好在最后,他还是没说什么。”

儿时,杨梦雪总爱守在父亲身旁,看着他做叮叮糖。

最初成型的糖块又大又硬,还很重,需要用大号的铁凿敲碎。再到带出去摆摊卖时,才换成小巧一些的敲糖工具。

那天,杨梦雪背着一个帆布包,包里就藏着一把铁凿。

她目测过姚俊辉的身高体型,以他的力量,必然比吴美欣难对付。那些所谓的忏悔,不过是同样的说辞,她不需要再听那些假惺惺的自我剖白,甚至没有说出自己的身份,趁他转身时,直接举起铁凿,狠狠砸在他的后脑。

铁凿的尖头狠狠落下,一下、两下、三下……

杨梦雪根本不记得自己砸了多少次,只知道鲜血喷涌,溅满她的脸颊和衣服。

杨梦雪交代着这一切。

她并不后悔,反倒觉得,自己来得太晚,让他舒舒服服过了这么多年好日子。

姚俊辉死了,死在攒了越来越多的钱,满心期待再过几年就出国与儿子们团聚、安享天伦之乐的时候。

临死前,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地上,再无力挣扎,看着眼前面无表情的年轻女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杨梦雪慢慢脱去他的衣物,为他换上提前备好的大号红色风衣。

“姚俊辉是人人敬重的老师,体面一辈子,说的话所有人都愿意信。”杨梦雪语调冰冷,“而我爸爸,没有读过书,只是个街边摆摊的小贩,所以他天生会偷、会抢、会杀人。”

“既然姚俊辉用他的体面害人,那我就毁掉他的体面。红色风衣下赤身的补习天王,够难堪吗?我要让他在死后被谣言缠身,身败名裂。”

杀死姚俊辉,处理好自己留下的痕迹后,杨梦雪猛地将梳妆镜推倒,压在尸体之上。

而后她换上带来的干净衣服,转身出门,避开电梯,顺着消防楼梯离开。

“谷长风呢?”黎珩问,“为什么没对他下手?”

“那个江湖骗子?”杨梦雪嗤笑一声,眼底满是鄙夷,“对他这样无牵无挂的人来说,一刀杀了,反而是便宜他了。我要让他从落魄爬到风光,再在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狠狠摔下来。让他后半辈子都在牢里度过,日日悔不当初。”

当年,谷长风戴着一副墨镜,坐在庙街摊位前装成世外高人的模样。

而如今,她看着高调的谷长风在镜头前狼狈被捕,脸上褪色褪尽,心中只有说不出的畅快。

“我妈妈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是自小家境不好,没读过几年书。那时她走投无路,找不到任何救爸爸的办法,只能把家里压箱底的钱都翻出来,零零散散凑了一些,绝望地去找谷长风,求个转运的办法。可那个骗子说,我们家迎来血光之灾是注定的。不是应在她身上,就是应在我身上。”

“妈妈偏偏信了他的鬼话。如果连我也出事,她会承受不住的。”

“所以那天半夜,她悄悄出去了,再也没回来。”

说到这里,杨梦雪安静了许久,垂下眸,眼底有泪光在打转。

方芷珊给她递了一张纸巾。

“其实他也该死。我想过最好的办法,是等他刑满释放,以为重获新生的那一天,再一刀捅死他。可我没机会等到那天了。”

杨梦雪沉默着。

直到片刻之后,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轻轻擦去眼角的泪痕。

“对了,还有。那天囡囡跟我说,她要画画,帮Madam姐姐破案。”杨梦雪的话题,又回到那个孩子身上,“我主动帮她打了报警电话,只是因为担心她说出不该说的话,全程在旁边守着。我实在没想到,她记性这么好,我的手袋平时都放在储物柜,她可能只见过一两次,没想到,竟然有印象。”

杨梦雪清楚谷长风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愚蠢、贪财,破绽百出。只要稍加引导,就会成为警方的嫌疑人。但是,她的目的从不是让谷长风背下罪名,同时自己全身而退。

如果只是纯粹的杀人泄愤,她不必费尽心思策划这一切。她要的,是重启十年前旧案,让所有人知道当年的真相。

“我不止一次想过,这场复仇的终点,应该落在囡囡身上。甚至直到今天早上,我还是这么考虑的。”

在两起恶性凶杀案后,一个女童的死亡,足以引爆全城的热议和滔天舆论。

然而到了最后,她收手了。

十年前,她是一个无辜的孩子。

十年后的今天,囡囡对一切并不知情,同样无辜。

至此,杨梦雪坦白了自己的所有罪行。

“该说的我全都说了。”她抬眼看向黎珩,仍旧关心同一个问题,“我爸爸的案子,真的可以重启吗?”

“我们会正式落案起诉你多项谋杀罪名。”黎珩缓缓道,“同时,沙田警署会立刻启动流程,重启旧案。”

听完这话,杨梦雪轻轻点了点头:“希望警方真的能做到,而不是像当年那样,草草结案。”

一旁的方芷珊攥紧笔,看着眼前的她,终于忍不住,小声问了一句:“这样值得吗?”

她那么年轻,有高学历,继承了养父巨额的遗产,人生本该一片光明。

哪怕执意翻案,也可以走正规程序,堂堂正正为父亲杨正胜洗去冤屈。

但她偏不。

她要用自己的方式,让吴美欣和姚俊辉,付出生命的代价,以暴制恶。

“真的值得吗?”方芷珊轻声重复了一遍。

“每个人想法不同,活法也不同。”杨梦雪在许久之后开口,“对我来说,是值得的。”

“唯一的遗憾,是汪新民不是死在我手里。”她抬起头,“他才是一切罪孽的源头,我本来应该亲手了结他。”

杨梦雪的语气无比决绝,像是早已在无数次午夜梦回时,反复拷问过自己。

真的值得吗?

她的答案,从未动摇。

……

案件终于彻底收尾,整组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总督察潘立勤笑得眉眼舒展,是难以形容的灿烂。

说来也奇怪,明明是一样的西装,一样的发型,就连皮鞋都同样锃亮,上午他看起来像个倒霉蛋,此时却瞬间意气风发,神清气爽,就算是立马把他送去录《警训》,都不需要请妆发师特意整理打扮。

用潘Sir的话来说,这大概就叫人逢喜事精神爽。

A组的欢呼声此起彼伏,吵得隔壁B组全员一脸不快,干脆烦躁地甩上办公区大门。

可门能关上,A组闹哄哄的声音却半点都挡不住,顺着门口飘散,让人眼馋。

“话又说回来,下午茶吃点什么好?要好好庆祝一下!”

“我听说半岛酒店的鹅肝酱松露卷也不错。”

“还是上次的燕窝羹滋润……不如这次换个龙眼炖雪蛤膏?我阿妈昨天说我眼底发青,要喝点美容养颜的,好好补一补!”

一道道声音,也不知道有多张扬气人。

黎珩看着这一幕,眼底染了几分笑意。

沈之澄也在笑,直到直勾勾的目光都落在他脸上。

“我请客?”

黎珩顺势道:“多谢少爷。”

“说了不许再这么叫我!”

“都别跟我抢。”潘立勤笑着摆手,“这次肯定算我的。”

“别开玩笑了,要是我们潘Sir请客,怎么可能只请下午茶这么寒酸!”

“那个就叫庆功宴了,不叫下午茶。潘Sir请客,当然要吃顿好的,犒劳下大家!”

“我想吃上次那家阿姐打边炉,怎么样?”

“懵仔,你痴线啦!阿姐打边炉有什么好吃的?”

“我们不要乱给意见了,潘Sir有自己的安排。”老游一本正经道,“他肯定要call海鲜酒楼订位,鲍参翅肚那种……”

潘立勤素来大方,下属们起哄什么,就答应什么,嘴角已经咧到了耳后根。

热热闹闹的笑声再次传开。

黎珩站起身,开口道:“下午茶的事先放一放。下午大家就——”

所有人脸上的笑意瞬间僵住,心头生出不详的预感,屏住呼吸等下文。

难道结案还要赶报告,顺便开会复盘?

“下午大家就——”黎珩话锋一转,唇角微微抿起,“全都回家睡觉。”

话音落地,办公室的欢呼声瞬间爆棚。

警员们一句话不多说,飞快收拾桌面,一窝蜂往外冲。

潘立勤伸手要拦:“喂!喂!站住,跑什么跑——”

“潘Sir,不如安排B组顶班值守。”黎珩打断他:“我们全员熬了一夜,铁打的也撑不住。”

说完,她不等回话,转身离开。

带领全组人破了大案的黎督察,有足够的底气,这样的安排,完全是理所应当。

只有隔壁B组的警员们,一个个怨气冲天。

“谢Sir,凭什么啊?”

“A组潇潇洒洒去调休,我们就要辛苦顶班,真是不公平。”

“他们立功,我们背锅,哪有这样的道理!”

“有什么办法?”谢Sir面色难看,没好气道,“你们也破个重案,给上头看看!”

……

黎珩和沈之澄一同走出警署。

之前一心扑在案子上,思路不敢有任何放松,神经紧绷,甚至带着些亢奋。

直到如今案子告破,侦查阶段最后的审讯工作也告一段落,倦意和疲惫瞬间才涌了上来,姐弟俩快要散架。

一路走回家,黎珩和沈之澄的双脚仿佛踩在棉花或云朵上。

脚步虚得快要飘起来。

好在警署离他们的住处不过半条街的距离,摇摇晃晃,总算飘回了家。

搭电梯上了顶层,他们各自拿着房门钥匙,半眯着眼睛,累得都快对不准锁孔。

沈咏璇闻声开门,双手抱臂,懒洋洋地倚着门框。

一眼看见两人的模样,她眉心微蹙:“哇,你们怎么熬成这样?”

要不美容觉被称之为美容觉呢。

就连年轻人,也受不了这样高强度的连轴转,熬得脸色憔悴。

“姑妈。”沈之澄喊了一声。

沈之澄从前一直被失眠困扰,可现在脑袋昏沉。他敢肯定,自己现在只要一沾到枕头就能睡觉。难道是之前太清闲,早该找个班上了……

沈咏璇打量着二人,慢悠悠地开口。

“什么案子要连夜去破?”

这时,沈之澄的手提电话铃声响起。

他看了一眼,是爷爷打来的,大脑停转,没来得及比一个噤声的手势。

沈咏璇挑眉:“是不是要上案情简报会?别像这样,穿得破破烂烂。”

沈之澄捂住听筒,压低声音敷衍:“爷爷,没什么人,你听错了。”

三两句应付完沈崇年,他飞快挂断电话。

沈咏璇回答自己的问题:“开记者会应该是穿警服。”

沈之澄以前听黎珩说过自己吵。

但一定是因为,那时她还不认识姑妈。

他投去一个同情的眼神,在姐姐的脑子转不动,根本无力回击时,瞬间溜进自己的屋。

“谁都不要来吵我。”沈之澄丢下一句,“我要睡到天亮。”

从天亮睡到天亮。

“咔嗒”一声,沈之澄轻轻带上门。

黎珩也转身,进了屋。

屋子里淡淡的香氛气味,弥漫着安神气息,而那唱片机流淌的悠然旋律,则像是在给她紧绷了一夜的神经轻轻按摩。

沈咏璇轻盈的步子在屋里转着,等到再经过黎珩的卧室门口时,看见人已经蜷在被窝里。

难得的,她没有出声打扰,连拖鞋落地的声响都刻意放轻一些。

沈咏璇从客厅走去客房,又转进卫生间,踩着黑胶唱片慵懒的调子,进了黎珩的房间。

“啪嗒——”她的手优雅落下。

“小小年纪,不懂享受。”沈咏璇转身离开,随口道,“十五分钟后我再过来。”

黎珩已经睡下。

迷迷糊糊间,摸了摸自己突然变得冰凉凉的脸颊。

日子确实好起来了。

梦里,她居然在敷面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