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饭灵根不当灵根

作者:挠时光

该怎么办, 就怎么办。

现在先吃点东西再说。

“我现在想喝点粥。”

秦羡从他怀里出来,就架起了炉子。

凌樾对她实属无奈:“可以,但是得由我来控火, 你不准动用灵力。”

现在她体内的灵力虽然暂时稳了下来,但是,不知道令曲拿的是什么东西,她现在体内的灵力极容易受到影响。

保险起见,她暂时还是不用灵力为好。

“好。”秦羡答应了。

凌樾烧火,秦羡熬粥。

她没做复杂的,而是做的瘦肉粥。

今天, 可得多亏了她的饭灵根,及时稳住了她的灵力, 她可得好好地犒劳一下它。

秦羡喜欢做饭, 也喜欢吃饭。

一口瘦肉粥下去,她体内的小人儿跟着手舞足蹈。

秦羡失笑。

笑过之后, 发现凌樾在盯着她瞧。

“干嘛?”

凌樾发现自己跟小人族待在一起久了之后,也严肃不起来了。

他也跟着来了一口这粥。

肉香味夹着灵植的清香味,温度有些烫, 但是,有种很踏实的感觉。

“我会找到办法的。”

秦羡立马弯眼:“我相信你。”

吃饱喝足。

她的饭灵根跟着伸了一个大大地懒腰。

秦羡还是没有找到那一团魔物,在这具身体里的哪一处地方。

她只得询问凌樾:“你说那团魔物,在我的身体里哪儿?”

凌樾见她终于想起来正事儿来,才严肃下来, 道:“你的灵根那里。”

“灵根?”

秦羡再次内视自己的灵根,让它打个滚儿。

“我没有看到。”

凌樾拧起眉来。

“让我来看看。”

凌樾拉过她,顶上她的额头。

秦羡瞪圆了眼睛盯着他。

凌樾默了默,道:“凝神, 闭眼。”

“不要。”

凌樾:?

“我们约会吧?”

秦羡有点想一出是一出的。

她拉过凌樾,道:“我们就像普通小情侣那般,去逛街,约会,穿情侣装……”

说来,他俩在一起后,极少像寻常情侣那般约会。

大多数时候,秦羡要忙餐馆的事情,凌樾在一旁守着。

等餐馆闭业了,也到夜晚了。

然后趁着夜色,修炼,偶尔亲密,也是抓着时间来的。

现在,餐馆那边,暂时是开不了了。

她能感知到,餐馆的任意门被多奇关上了,客人就算是来找麻烦,也进不去。

那现在,便是难得的假期。

她和凌樾,伪装成一对普通的新婚夫妻,来到了博南。

博南是宋浅的老家,之前宋浅的父亲帮她牵线搭桥,和一个博南的香料商达成了合作。

之后,秦羡这里的香料就越来越多,做的菜,口味也越来越丰富。

之前秦羡便想来了,博南离越利也不远。

但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

现在,倒是有了机会了。

已是秋季,博南的天气要比临安热许多。

街上不少人穿着短打的衣裳,相较京城人士的保守,博南人穿衣风格明显是要更大胆一些。

“我们入乡随俗?”

凌樾大约知道她想要做什么,点头依着她:“好。”

秦羡去了成衣铺子,看了两件衣裳。

衣裳是博南人常用的织麻做的,样子说不上好看,但是非常有当地人特色。

秦羡看着凌樾穿上这短衣短裤,露出一大截的胳膊何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凌樾:“……”

他感觉这衣服,实在是别扭。

“还是换了吧。”

“不要,就穿这个。”

凌樾无奈地看着她。

秦羡“嘻嘻”一笑。

“这人生嘛,就是要多多尝试新的东西。”‘

她看了一眼凌樾,补了一句:“狐生也一样。”

凌樾被她这一套一套的说辞给说服了,和她一起扮作本地人,留在博南。

清晨,秦羡睁开眼。

她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外面。

天刚刚亮。

她将凌樾从床上拉着坐起来:“我们去逛早市吧。”

凌樾根本就没有睡,看秦羡兴致勃勃的样子,没有搅她的兴致,和她一起去逛博南的早市。

博南的早市有很多秦羡不曾见过和吃过的早点,一趟街逛下来,凌樾的怀里已经多了十几样早点。

秦羡爱买,但是每样只吃一点,剩下的就全归他了。

她说,在她们那边,男朋友就是负责收尾的。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跟她提……她们那边。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

那个世界,不知是何等模样,能养育出小人族这般鲜活的人。

不过透过小人族的只言片语,他知晓,在那个世界,谈了恋爱的小情侣,应当是有许多事情可做。

比如,“我们来K歌吧?”

凌樾不解:“何为K歌?”

秦羡跟他解释了一下K歌,颇有些无奈地看向她。

她一个完全不懂音律的人。

“你怎么用这眼神瞧着我?我是不懂你弹的那些曲子,但是一些简单的歌,我还是会唱的。”

在她的那个时空,管你五音全不全,想唱便唱呗。

秦羡大学的时候,还是经常和室友一起出去K歌的。

尤其是室友们找了男友后,她经常看他们对唱情歌秀恩爱,掉她一身鸡皮疙瘩。

但是真轮到自己的时候,她看着凌樾,忍不住哼了两句。

这是凌樾第一次听她哼唱歌曲,陌生的曲调,但是词却让他皱起了眉。

“谁写的词?”

“不知道,网上就火了那么几句,我也就记了那么几句。”

她穿过来的时候,短视频平台火了一个音乐剧片段,让秦羡觉得很有感觉。

她也就记住了那么几句词,也就只会唱那么两句。

可这两句词,又格外符合他们两个的现在。

——我们站在命运的两端,是否有相似的痛感。

——在每个忏悔的夜晚,又将幸福一一归还。

凌樾不喜欢这两句词,觉得太过于悲情,他抬手给她弹了一手欢快的。

秦羡反正也不懂古琴,也不懂音律,但是听着这琴声,她觉得精神格外放松,不一会儿,趴在凌樾的怀里睡着了。

凌樾手上的动作慢慢停下,手轻轻地拂过她的肩膀。

她身体里溢出魔气来。

那魔物试图和小人族抢夺这具身体。

小人族是何等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这具身体有魔主藏身里面后,便知道自己接下来要面临着什么。

他闭了闭眼。

“你抢不过她的。”

凌樾冷静道。

魔物借着秦羡的身体,“哈哈”笑起来。

“抢不过,但是你们也无法灭了我,只要我不灭,就总有卷土重来之日。”

凌樾沉默。

的确,只要它不灭,只要它存在于秦羡的身体里,世人都只会认定:秦羡是魔主转世。

没有谁能比他更明白那种感觉。

小人族会打算如何做呢?

凌樾望着她,生出不知所措来。

……

秦羡睡了一个好觉。

她伸了个懒腰,发现凌樾竟然还坐在他那把琴面前。

“你这催眠曲弹得也太好听了。”

凌樾手拨动着琴弦,道:“只有你能从我这曲子里听出睡意来。”

“那别人能听出什么?”

“你说呢?”

凌樾看向前方。

他们住的这屋子外,来了一伙人。

看他们手中拿着武器,面露凶意,是来者不善。

凌樾不紧不慢地拨动着琴弦。

那在秦羡听来舒缓的曲子,在他们看来,却是带着警告之意:再往前一步,杀。

一个凌樾,一个秦羡。

两个都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

但是,他们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头来的。

哪怕死,也是名垂千古。

“魔主现世,我等虽为蝼蚁,但愿为天下人的安宁,献祭性命,也要将魔主诛杀于此。”

秦羡听完,白了说话的人一眼:“来嘛,杀,把我杀了,你就能面临真正的魔主了。”

秦羡站上前去,让他杀。

她这个反应,倒是让领头那人有些不会了。

“你……”

“哦,对了,我忘了提醒你,这魔主呢,是神族都不曾灭掉的玩意儿,只能把他封印在化魔渊,你觉得你献祭你和他们的性命,能除了他吗?”

“我……”

“能除的话,尽管来,我死也没事儿。”

秦羡闭上眼。

对面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魔主被封印在化魔渊,那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它不死不灭,的确很难将其完全灭掉。

秦羡睁眼,看他们道:“我知道,你们都是些正义之士,为了百姓安宁,甘愿献身,此乃大义,但如果被人当靶子使了,那可就是傻子了。”

领头那个男人同秦羡道:“那你能保证,不让魔主出来吗?”

“我不能保证。”

男人眉心拧起,并不满意这个答案。

他还想要再说什么,秦羡只道:“我无法保证你那些,但是我能保证,只要我秦羡还在,我就不会让它抢了我的身体,为祸天下。”

“我将是你们的第一道防线。”

“如若我这道防线破了。”

“那便——”

“杀了我。”最后这一句话,她看着凌樾说的。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