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小团圆

作者:杨溯

天亮了,方稚找了村里的一栋欧式自建房暂时落脚。今天运气好,没出酸雾,方稚把陆雪薇锁房间里,让大宝和陆可可休息,自己和陆霁川一起穿上隔热服,回家清理尸体。

天气热,尸体放不久,今天要是不管,房子就臭了。二人将尸体一具具抬出来,用货车拉到村口,埋进以前挖的坑里。

家里一片狼藉,方稚没力气收拾了,去欧式自建房狠狠补觉。三人一狗,直接在客厅里打地铺,并排睡,直睡到金乌西沉,三人才懒懒起身,清点损失。

这次大战的损失,主要是家具。

沙发被子弹打破了,地毯上全是血迹,樱桃木茶几多了N个坑洞,墙壁上许多枪眼,花瓶、水壶、挂画等一众杂物惨遭毒手。方稚心疼不已,当初他装修家里,花了好一番心思才淘来这些东西。就说那樱桃木茶几,是他618淘的,老实惠了。

现在末世,淘宝商家都没了,无处可买。

方稚唉声叹气,把地毯扔了,沙发拖到外面,在地上洒水,清理血污。最难办的是窗户,玻璃全碎了,方稚只好焊接铁板,重新做了几个丑丑的铁板窗。陆霁川在修门,把村民家的锁拆下来,换在他们自己的防盗门上。

陆可可也不闲着,教陆雪薇挖坑埋尸。陆雪薇不怎么听指挥,也或许是因为她根本看不懂文字,陆可可费劲吧啦地写了一堆,她一动不动,只歪着脑袋看陆可可。

陆可可没办法,拖出铁锹,使出牛劲儿做了个挖土的动作。陆雪薇顿悟了,用双手刨土,刨得飞快,土坷垃溅旁边的大宝一脸。

除了损失,收获自然也是有的。比方说枪支弹药,他们缴获了对讲机若干,二十多把步枪,十把手枪,五十发步枪子弹,二十发手枪子弹,砍刀、斧子、匕首若干,三辆能正常开的小轿车及其汽油。

再加上之前在食人族小区搜刮的汽油,三个月内云尖村不会再缺汽油。

干到晚上九点,家里家外终于收拾得差不多了。陆霁川泡泡面,三个人,一人一桶,老坛酸菜口味的,方稚的最爱。一整天没咋吃饭,方稚就算吃糠都是香的,更别说吃康师傅泡面。当即吸溜吸溜,大口大口猛猛炫。

陆霁川看他休息好了,道:“我想测试一下我姐。”

方稚吸溜着泡面,口齿不清地说:“测试?”

“嗯,”陆霁川道,“看她恢复了多少。”

“行。”

吃完泡面,方稚一抹嘴,回家做准备工作。陆霁川把陆雪薇放出来,在她腰上拴了根绳子,绑在树上。陆可可蹲在一旁,双手撑着下巴旁观。方稚抓了只鸡出来,家里没有冻肉了,他们要开始吃鲜肉了。这只鸡今天宰了,明天喝鸡汤,正好拿来测试陆雪薇。

方稚把鸡摁在地上,说:“我开始了啊!”

“好。”陆霁川道。

方稚一刀割了鸡喉,鲜血喷溅如泉,撒了一地。

陆雪薇淡定地盯着,什么反应也没有。

陆霁川低头记录——

测试简述:

于陆雪薇正面1.5米处,现场处决成年活禽。采用颈动脉切断法,血液呈喷射状溅落。血液暴露时长180秒,期间观察陆雪薇反应。

测试结果:

陆雪薇没有特殊反应,失去对血液的兴趣。

方稚拿出一盆热水,给鸡烫了毛,切成块儿,再把鸡腿拿到陆雪薇面前。陆雪薇嗅了嗅,嗷嗷叫,但是并不吃鸡腿。

陆霁川记录:对生肉失去兴趣。

方稚拿出煎锅,剔去鸡腿骨,把鸡腿肉下油煎,煎熟了,再递给陆雪薇。陆雪薇撇过头,不吃。

陆霁川记录:对熟肉也失去兴趣。

不对啊,方稚摸不着头脑,以前给她吃奥尔良鸡腿拌生菜,她吃得老开心了。方稚挠了挠头,重新下锅煎鸡腿。这回他淋上了蜂蜜、生抽、料酒和蚝油,鸡腿滋滋冒油,香味幽幽传出,陆可可和大宝伸长脖子,仰着脑袋嗅鸡腿的香味。

方稚拿起竹签子,叉起一块鸡腿肉,伸到陆雪薇面前,陆雪薇啊呜一口闷了。

得,破案了,咱姐挑食,不好吃的人家不要。

陆霁川淡定划掉了先前的一条记录,重新写上:

喜欢美味熟食。

方稚又拿全麦面包给她,她咬了一口,不吃了。方稚拿好丽友给她,她一口吞。方稚拿鲱鱼罐头给她,她yue了。

接着,陆霁川开始测试陆雪薇的智力,无论是给她出小学计算题,还是询问她文字、颜色,她均毫无反应。

直到方稚说:“开饭了!”

陆雪薇立刻嗷嗷叫了起来。

方稚又问了她一些简单的东西,比如给她一堆蔬菜,问她哪个是萝卜哪个是大白菜,她没反应。方稚指着陆可可问这是不是她女儿,她也没反应。陆可可假装倒地嘎了,想测试她会不会着急,结果她学着陆可可倒地。

陆霁川记录:智商退化,失去语言能力,攻击性显著降低,模仿能力卓越。

总结下来,陆雪薇的智商大概比大宝高一点点。即便如此,对于一只丧尸来说,仍是不小的进步。他姐为什么能够恢复到这样的地步?陆霁川眉头紧锁,目光落在了生菜上。

在他姐的饮食结构中,生菜占比50%。他姐每天都要摄入大量生菜,几乎成了她的主食。方稚这么做的本意是节约肉类,谁曾想似乎起到了帮助她恢复的作用。

毕竟方稚的生菜不是普通的生菜,而是用他的秘密培育出来的变异生菜,能耐高温干旱,能扛酸雾,无论何种恶劣环境,都能蓬勃生长。

陆霁川放下笔,轻声道:“方稚,我想,我姐能恢复,大约是得益于你的秘密。”

“不会吧?”方稚目瞪口呆,“我的小玉瓶能攻克丧尸病毒吗?”

那个秘密叫“小玉瓶”么?陆霁川摇头,“不能,我姐身上依旧具有丧尸特征和显著的传染性。不过,你的小玉瓶应该能降低她的攻击性。”

方稚想了想,取下小玉瓶项链,展示给陆霁川看。

“你……”陆霁川皱了皱眉。

“陆医生,”方稚笑道,“我信你。”

打从陆霁川毅然陪他留在云尖村的时候,方稚就发现,这辈子的陆霁川,和上辈子的陆霁川,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现在的陆霁川是个好医生,好舅舅,好伙伴,方稚想,他不能再把陆医生看成上辈子那个变态了。

陆医生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方稚甜滋滋地想。

陆霁川摸了摸他脑袋瓜,接过小玉瓶,方稚教他怎么用,从里面倒出潺潺的透明灵液。没有研究器械,陆霁川无法分析这种液体。

但目前看来,即便方稚一直在给小玉瓶喂金子,小玉瓶每日的产出也不过是五千毫升灵液,其所能培育的生菜和作物,仅仅足够喂饱一个陆雪薇和三头猪。

可见,灵液供不应求,根本无法推广使用。

既然如此,这东西就像金庸武侠小说里的稀世秘籍,一旦被他人知晓,一定会出事。陆霁川看过之后,倾身过来,双手圈过方稚的颈子,给方稚戴上项链。

“不要告诉第三人它的存在。”

“好滴。”

短短一截香味袭上鼻尖,陆霁川在方稚颈侧停留了几秒,才缓缓退回原位。这种香味仿佛是方稚特有的,陆霁川从未在他处闻过,教人想起童年偷尝的甜酒,有种活泼泼的甘甜。仿佛吸食大麻,又仿佛是偷尝禁果,心里有种隐秘的快乐,一发不可收拾。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么?陆霁川静静地想,会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他,会像瘾君子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吸他。身体和心理都因为他而发生改变,无法自控,无法逃离。

方稚回屋去了,陆霁川依然站在原地,深呼吸,缓缓平复。

陆雪薇浑身脏臭,方稚想给她清洗一番,犹豫了一下,跟陆霁川一说,二人支开陆可可,揭下了陆雪薇的面罩。

怎么说呢?陆雪薇现在的样子,仿佛是个烂尾楼的施工工地。不过,她身上的腐肉都不见了,转而结痂、愈合,留下坑坑洼洼的伤疤。

方稚帮她洗了一把脸,剪掉她的发结,用光了一整瓶护发素,将她头发打理柔顺,用烫发棒烫成蛋卷头,然后给她戴上了小卖部里翻出来的蝙蝠侠眼罩和大宝的口笼子。

虽说她现在不咬人了,防护措施还是得有,以防万一嘛。

她双手的指甲已经非常长了,指甲几乎打卷,陆霁川一个一个给她修理干净,方稚还给她涂了欧舒丹的护手霜,再戴上皮手套。

至于洗澡则比较麻烦,方稚和陆霁川都是男的,不方便给陆雪薇洗。陆霁川把陆雪薇绑在桌腿上,将这一项艰巨任务交给了陆可可。

半个小时后,陆可可光荣完成任务,给她妈妈换上了村民家薅的皮衣和工装裤。

最后,方稚给陆雪薇喷上爱马仕大地香水。

“唉妈,姐,你瞅你多幸福,现在世界上除了你,谁能用上爱马仕?”

陆雪薇对着香水狂嗅,方稚连声啧啧,咱姐可太识货了,他对着自己也喷了喷。

这还不够,方稚把上次从博物馆搜刮的珠宝拿出来,给陆雪薇戴上皇家蓝宝石耳坠、斯里兰卡蓝宝石手链和2.08克拉的灰蓝色钻石戒指。

“太美了,”方稚说,“姐,你这一身价值几个亿。末世没来你是富婆,末世来了你还是富婆。”

陆霁川:“……”

考虑到陆雪薇已经恢复了许多,住笼子不再合适,但也不能跟大家住在一块儿。毕竟丧尸病毒具有传染性,陆雪薇的吃喝住都得单独一套。方稚把欧式自建房拨给了陆雪薇,每天方稚和大伙儿睡觉了,就把陆雪薇锁房子里,大家伙起床了,再把她放出来。

一应事务忙完,再狠狠睡了一觉。第二天天蒙蒙亮,方稚决定,全家开车出去散散心。

食人族一役死了那么多人,陆可可目睹了那么多死尸,方稚很担心她的心理健康。他不懂儿童心理,她又不会讲话,很多事情他们无法沟通。

而且她平时天天闷在房子里,真的要出去走走才行。陆霁川这个大直男光顾着喂饱她,根本不懂小女孩心思细腻,需要多多关照。

于是,在方稚的拍板之下,大伙儿决定去金城开发区逛逛。

丧尸畏惧能烧死人的日光,全都躲了起来,路上空空荡荡,除了满地横尸,没有旁的东西。陆可可趴在窗玻璃上,目不转睛地往外看,脏乱的城市倒映在她眼眸中,没人知道她幼小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方稚开进食人族的豪宅,进了房子,里里外外空无一人。楚云平应该回来过,把房子里能搜刮的都搜刮了,连家电都没放过,现在房子里除了腐烂的肉,什么都没有。

只有客厅的大白墙上,留着一行油漆笔写下的字迹:

“方先生、陆医生,希望你们平安。”

下面有一堆杂物,但不似其他东西落满灰尘,明显是新放在这儿的。方稚把杂物推开,下面藏了个密码箱。密码是一串数字,方稚想了想,输入楚云平孩子的生日,密码锁咔哒一声,开了。

打开箱子,里面装了酒精碘伏棉签和许多布洛芬。

看来他们已经去楚云平的医药公司了。

真好,仿佛有暖融融的阳光照进心底,方稚浑身都热乎了起来。你看,末世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坏。任太阳燃烧,任世界充满烂泥,人们总能在荆棘中找到前路。

方稚拿起一块碎玻璃,在墙上留字:

“也希望你们平安!有缘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