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明珠

作者:钟彩彩

周三是天气晴朗的一天。

晴朗明媚的天气要比阴沉的天气好像更容易让人心情很快舒展一些。

站在阳台处, 清晨明媚的光线下,窗子开一些,吹着清晨的风,沈闻洲再深吸口气:做好了决定那就尊重这个决定, 尊重自己的选择, 尊重欢欢的生活。一个大男人要是一点都不果断, 明明已做好了决定,还磨磨唧唧的不肯改变, 总是沉浸在坏情绪里就没意思了。

就尽快调整好状态跟心情,乖乖退回到哥哥位置, 以后就把欢欢当成妹妹继续好好养吧。

沈闻洲触摸下手腕处常戴着的,欢欢送的手链,抬头看看明媚的晨光, 他记得高中时期的自己曾想, 欢欢那么可爱生动的女孩子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能让他认识她,他就很感恩了。

他也应该知足了, 他喜欢的宝贝着的欢欢曾经很亲密的来到过他的身边。

男人安慰好自己,心情明朗些,离开阳台去洗漱去换了衣服。

周一早上他在家想做早餐的时候不小心切到了手指。伤口并不是很深, 他早已把纱布拆除了,昨天晚上他想起来看了看伤口,伤口不知不觉中竟已愈合了。

伤口已愈合, 做饭也就没什么影响了。

今早的早餐,沈闻洲做了馄饨还有西多士。

一般他做好早餐,钱欢多半也洗漱完换好衣服出卧室了。

今早,也几乎是沈闻洲刚做好了早餐, 端上餐桌,钱欢就从卧室出来了。

当漂亮小姑娘看到热腾腾香喷喷的馄饨还有盘子里香嫩爆浆的芝士火腿西多士,嘴角瞬间勾了勾,看向转身去厨房拿小料的男人好看的身姿,钱欢边轻盈入座边说:“昨晚我睡前刷手机的时候,刷到美食板块,就看到馄饨跟西多士了,还想着要不今天中午吃它们,没想今天的早餐竟然就是它们。”

沈闻洲从厨房拿来了香菜跟醋。

这两个他并未加入到馄饨中,各自根据自己口味添加。

钱欢爱吃香菜也爱吃醋,在他把小料拿来,她很自觉的拿起香菜跟醋加入些到自己那碗馄饨中。

低头喝口混着虾皮跟紫菜的鲜嫩的汤,钱欢舔舔嘴巴,嘴甜的反馈:“好喝。”

二哥一早起来做早餐,挺辛苦的。

钱欢觉得好吃就要及时反馈给二哥才好,这样做饭的人听了应该会开心的。辛苦没白费。

听着她说好喝,再看看钱欢埋头干饭吃的香,坐她对面的男人嘴角轻轻勾起。

做的饭,很得欢欢喜欢,他是会很开心的。

他还有洗了些小西红柿。放在厨房忘拿出来了。

沈闻洲很快起身重新回厨房,把洗干净的小西红柿端出来,放桌上。

钱欢在吃西多士,嘴巴鼓鼓的,看到他端来的小西红柿,仰头跟他对视眼,含糊说声:“二哥辛苦了。”

……

钱欢欢今天的妆容好像有些怪怪的。

刚才她一直埋头干饭,沈闻洲没怎么看清她的脸。此时她仰头跟他对视上,沈闻洲看着她白皙漂亮的脸,微微蹙蹙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很快他目光在她左侧眼睛的下眼睑眼尾处发现了一颗痣。

泪痣。

钱欢是没有泪痣的。

沈闻洲挺疑惑的,边重新落座,边问她:“欢欢你怎么画上泪痣了?”

钱欢把嘴巴里的西多士嚼完吞咽,看着他,眼睛亮闪闪的笑:“二哥你发现了啊,好看吗?”

沈闻洲目光沉沉望向她,欢欢当然什么样都好看。

还没等他开口,钱欢继续说:“我今天晚上还会回家晚一些。小磊哥昨晚说,今晚请我看电影呢,当红男明星柯宇的新电影,他跟柯宇是好朋友,电影票是柯宇送的。”

钱欢看沈闻洲:“哥你知道柯宇是谁吗,长什么样吗。”

钱欢:“柯宇有颗泪痣,t小磊哥说觉得他那颗泪痣可好看了。我今早化妆想起来,突然也想点一颗看看。”

钱欢拿起她放桌上的手机,打开相机,调到自拍状态,看看相机里的自己:“点颗泪痣还挺适合我的有没有,点上之后觉得我多了些妩媚。”

沈闻洲看着她愉悦欣赏自己的模样,想着他的欢欢才23岁,大学毕业没多久,社会经验还不太丰富,她要是谈恋爱将会是第一次恋爱,恋爱经验也不太丰富。

怕她第一次恋爱,太过喜欢别人而委屈自己。

现在向磊说觉得柯宇的泪痣好看,她就想画一颗,也不知道她是真的觉得画上泪痣的她好看,还是为了让向磊看到,取悦向磊的。

沈闻洲轻叹口气,很快望着漂亮生动的女孩子,说:“谈恋爱时,为悦己者容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欢欢你要记得,你以后要恋爱时,一定不要因为对方的喜好而太委屈自己。”失了自我,“再怎么喜欢一个人,都要先爱自己,做你自己,保护好自己。”

钱欢在美美的欣赏自己中,听他这么说,愣一愣。

她看向他。

光线明亮的餐厅,她莫名觉得二哥此时身上笼罩了层强大可靠的daddy光环。

很为她操心很为她着想的daddy光环。

聪明的小姑娘瞬间明白沈闻洲什么意思,忙笑说:“我明白的,二哥,再喜欢一个人,我也会先好好的爱我自己,尊重我自己的感受的。”

她放下手机,再看看他:“我可不是恋爱脑哦,所以因为很喜欢一个人而委屈自己,失去自我,这种事应该在我身上发生的可能性不太大。”

她又噘噘嘴,很高配得感的说:“我这么漂亮可爱,优秀有钱,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是不是,要是遇上让我受委屈的感情,那我就直接拜拜,下一个更乖。”

沈闻洲听着她的话,笑了。

行,她能保护自己,清醒的恋爱最好。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她恋爱中会受伤,会受委屈。

他会在哥哥的位置上好好保护欢欢的。

今早钱欢没有跟沈闻洲一起出门。

她一般都很少跟二哥早上一起出门的。二哥早上吃饭一般比她吃的会快一些,然后早早出门去忙事情,而且二哥做早餐时一般都会准备些水果的,他很少吃水果,一般就是给她准备的,让她吃的。

他那大忙人哪有空等她慢悠悠吃完早餐跟水果再一起出门呢。

今早,等沈闻洲离开差不多二十分钟后,钱欢才拎包换鞋出了门。

在电梯间里,只有她一个人的电梯间里,穿着白色衬衫,卡其色大衣,针织长裙,干净漂亮的女孩款款拿着包,看看电梯间明亮干净的镜子里的自己,那画上去的泪痣她忽然越看越觉得不顺眼。

好像也不是很适合她呢。

她很快从包里拿出湿巾,把画上的泪痣擦掉了。

钱欢想,她这一周,跟小磊哥见面的次数可真多啊。

周一晚上,她因加班偶遇了小磊哥,两个人一起吃了饭,抓了娃娃。

周二晚上,在超市偶遇,出超市下了雨,她没带伞,小磊哥撑伞送了她回家。

周三晚上下班后,跟小磊哥先吃了饭,之后去看了他好朋友柯宇的电影。是部爱情片,很浪漫很感人,她看电影中途哭了好几次。

周四晚上跟周五晚上,她下班后就直接回家了。是没跟小磊哥见面的晚上。

一晃到周六。

周六嘛,她一整个下午几乎都跟小磊哥在一起了。

向磊在绿水园租的房子上周天装修好了,本周六他准备搬过去住了。以后在这边要生活好一段时间的,他租房合同签了一年,至少得在这边住一年的。

家里还有很多需要添置的东西,比如:衣柜里的衣服不是很多,得再多多添置些才好;还比如,他是个杯子控,很喜欢各种漂亮的杯子,家里有专门为杯子设计了一个角落,方便等他买来各种各样他喜欢的,好看的杯子放置上。

这周六,钱欢跟着向磊去逛了好久的商场,买了衣服,也买了好多杯子。

他们是这周二约好的一起逛逛商场。周二她跟小磊哥在超市遇上,小磊哥撑伞送她回家时,有问她周六有没有时间,跟他去逛逛商场,他想买点衣服,也挑些杯子,让她去给他掌掌眼。她爽快的点头答应了。

她是下午陪小磊哥去逛的商场,就在这边附近的一个高档商场。距离珑园府跟绿水园都并不是太远。

……

逛完商场,向磊买了好些东西,把东西先放回绿水园,向磊在珑园府附近的一家粤味餐厅请钱欢用了餐。

这家粤味餐厅很有格调,慵懒优雅的轻音乐缓缓萦绕在耳际。

等饭菜上桌,动筷,向磊看向对面坐着的漂亮女孩:“今天辛苦你了,欢欢,陪我逛那么久。”

钱欢嘴角翘一翘:“不用太客气的,小磊哥。”

她夹一口黑松露拌笋丝喂到嘴巴里,“味道不错哦。”

向磊:“那我也尝尝看。”

帅,小磊哥真是帅的也足够养眼。

这家粤味餐厅的灯光调的格外柔美漂亮,在灯光下,矜贵优雅,五官立体的男人更增添不少魅惑。

钱欢想,她今天跟小磊哥也是很有默契了,他们今天出门穿的都是灰色的卫衣卫裤,当然,天气冷飕飕,两个人也都穿了外套,竟也是出奇的相似,都是黑色短款的羽绒服。

他俩今天的穿着太相似,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穿的是情侣装。

早上出门,向磊开着路虎到珑园府接的她,虽然商场距离珑园府不是很远,但走过去也得有一段路程呢,还是开车更方便。

他来接她,她看到他穿的跟她相似的衣服,倒是没多想什么,直至到了商场,停好车从车里下来,有对年轻情侣去取车经过,看他俩好一会儿,突然上前问,衣服是哪里买的,这情侣装真好看。

什么情侣装啊!!

钱欢忙回:“我们这不是情侣装,就今天穿的色系一样而已。”

被当成情侣装,在年轻情侣离开后,她看看向磊,倒也没感觉多尴尬。这个季节,很多穿卫衣卫裤+羽绒服出门的人们,其实还是很容易撞衫的。

只不过她跟向磊目前是一同前行,他俩撞衫了,就容易被误以为情侣装。

此时,在粤味餐厅用餐,两个人都脱去了羽绒服,都是灰色圆领的卫衣跟灰色卫裤。

……

两个人穿的太相似,吃饭时的氛围还不错,有说有笑的,真是让他看着好不顺眼啊。

方晨今晚跟陆恒也在这边用餐。

工作完成后不知道今晚吃什么好,方晨就在他们三人群里问了另外两个人,沈闻洲还有陆恒,有谁现在有时间陪自己吃顿饭。

陆恒说他可以。

沈闻洲说,他忙,没空。

方晨撇嘴,就猜他不会有时间,也没指望他有时间。

六点钟来到这家粤味餐厅跟陆恒用餐。

这家粤味餐厅在这边开了得有两年了,客流量一直不错。他跟沈闻洲陆恒都有来过几次了,不过等饭菜上桌期间,方大少爷百无聊赖之际,还是无聊的探头看了看周边环境跟消费人群,很快他目光就在某处定格好一会儿,皱了皱眉。

陆恒看他看某处愣神,不由扭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不远处靠窗处一横排桌子,钱欢跟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有说有笑在吃饭,氛围很不错,两个人的衣服还……很相似,像是情侣装。

陆恒也不由皱皱眉。

他很快回头,看方晨也已回神了,不由问向方晨:“知道他是谁吗,跟欢欢吃饭的那个?”

方晨:“向磊。”

陆恒:“他就是向磊啊,你口中跟二哥帅的不相上下的向磊,盛世的太子爷。”

陆恒再扭头看看向磊,“的确长得不错,气质好出众出挑。”

陆恒手指轻轻在桌面上敲了敲:“他俩之间的氛围看着挺不错的,没看出彼此的拘束不自在,都挺放松自在的,看样子应该是挺熟。”

方晨有同感:“看着是挺熟的。”

方晨说完话拿起了手机,轻声说,“我要拍一下发给二哥,让二哥吃醋一下。”

方晨边拍边又说,“也不知道二哥知不知道,他家欢欢现在在跟别的男人开心愉悦的吃饭呢。”

今天虽然是周六,但沈闻洲何曾有过多少工作日跟休息日之分呢。每天一堆工作要处理,他今天一整天都待在沈氏集团的办公室处理工作了。

十一月初的东城,六点一刻左右,窗外夜幕早已降临多时,他站在落地窗前,开了窗,边吸烟边看了会儿窗外灯光点点的城市夜景。

在烟抽到一半,t他听到不远处的办公桌上放着的手机接连进来好几条信息。

怕有重要信息,或者,是欢欢的信息。

年轻英俊的男人很快走到办公桌处,拿起手机。之后边看信息边继续回到落地玻璃窗前。

虽然办公室里有空气净化器,不过他在办公室吸烟的时候,还是很喜欢开窗,站在窗边,让烟味随着风尽快吹散。

方晨发来的信息:“哥,你知道咱们欢欢在干嘛吗,在跟向磊吃饭呢。”后面紧跟着好几张照片进来。

没一会儿,方晨又发条信息:“欢欢还真认识向磊啊,我就说嘛,她之前在伦敦工作的那家广告公司,向磊之前也在那儿,日常应该有见过吧。”

方晨:“看他俩吃饭的氛围,还挺熟的。”

方晨:“还有,他俩今天穿的衣服好相似啊。”

抽口烟,吐个烟圈儿,沈闻洲把方晨发来的几张照片一一放大,每一张放大的照片里,他看向钱欢,她的嘴角都是翘起的,眼神里是有愉悦的光芒的。

喜欢向磊,跟向磊在一起的她,都是开心快乐的。

挺好的。

眼神很快又落在照片上两个人相似的衣服上。大概率是撞衫了,总不能是商量好穿的吧。

男人再抽口烟,吐烟圈儿:就算是商量好穿的,又有什么呢。他已经决定退回到哥哥位置上了,从此之后,欢欢想怎么跟向磊相处,发展,只要她开心,她不会受伤会受委屈,她怎么样都好。

沈闻洲想一想,心平气和的回复了方晨:“好好跟陆恒吃饭吧。”

别总关注欢欢了。

……

沈闻洲今天的烟瘾有点大了,他的办公桌处的烟灰缸里,现在躺了得有七八个烟蒂了。

静静的办公室,落地玻璃窗处,窗上倒映出在吸烟的男人的影子,英俊又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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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小方总天天就知道给daddy添堵~~

现在小虐沈总,以后有肤白貌美的欢欢娇滴滴喊daddy的时候~

十点多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