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透月亮

作者:回南雀

任何一个圈层都有属于自己的信息壁垒,但这道壁垒并非铁桶一只。它更像是一块筛子,过大的信息去不到外面,过小的信息也进不来里头。

宗岩雷是宗慎安与女佣的私生子。这条就属于只在贵族圈流传,出不去的消息之一。

可只是在贵族圈流传同样糟糕。成年人还好,毕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体面贵族,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都有分寸,小孩子就没那么懂事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通通不在乎。

孩子的世界又非常简单,没有那么多的道德约束。这就导致了他们若是残忍起来,言语成箭,连天天剜心挖肉的屠夫都比不过。而越是大贵族的小孩,变成这种人间“凶器”的概率就越高——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会伤害到别人,因为这世上能让他们付出代价的人太少了。

“父亲说了,你是个野种,还是个一身烂肉的野种。”巫溪晨就是这样一个口无遮拦,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贵族子弟。

首先,从“巫溪”这个姓氏就能看出来,他出身名门,家世显赫;其次,他还不是分家的孩子,是巫溪家主、蓬莱首相的儿子,嫡系中的嫡系;最后,宗岩雷按辈分,要叫他一声表叔。

因此,面对这位身份贵重,辈分又高的倒霉小孩,就连脾气阴晴不定,专横独裁的宗岩雷都要忍让三分。

我13岁那年的春季,巫溪俪在家举办了一场诗书沙龙,邀请城中各家贵妇参加。贵妇有的独自前来,有的则带着自己的孩子,因而巫溪俪特地叫宗岩雷与她一道接待客人。

宗岩雷虽说平日里并不喜欢社交,但认真起来谈吐和礼仪较那些大人也有过之无不及,仅是短短的照面,就惹得不少贵妇出声夸赞。

人到齐后,贵妇们留在会客室,由巫溪俪招待,孩子们就交给宗岩雷,让他负责。巫溪晨当年14岁,刚与母亲从国外回来,正在这帮孩子里。

许是性格天生霸道,又或者被贵妇们对宗岩雷的称赞给刺激到了,才离开会客室,转了道弯,巫溪晨就开始频频挑衅,一会儿问宗岩雷为什么全身缠裹绷带,一会儿又问他为什么要把贱民养在身边。

宗岩雷统统不答,只一味带着人往早已准备好的游戏室走——一脱离巫溪俪的注视,他就懒得再装了。

他这样轻忽怠慢,巫溪晨如此天骄哪里受得了,沉默须臾,突然掷下炸弹,当着众人的面就将宗家那点腌臜事说穿。

“你根本不是我们巫溪家的人,”巫溪晨面露嫌弃,伸出的食指几乎要碰到宗岩雷的鼻尖,“我们家的人才不会有你这种眼睛。”

宗岩雷怔忪地退了一步,在数双惊疑不定的眼睛盯视下,露出了我进宗家三年来第一个……无措的表情。

手掌轻轻抵住他的脊背,我阻止他继续后退。

“少爷。”

我的声音并不大,几乎只比耳语响上一点,但宗岩雷还是听到了。他转瞬回神,抬起胳膊将巫溪晨的手缓缓拨开。

“表叔,用手指着人很没有礼貌。而且,我当然不是巫溪家的人,我姓‘宗’。”说完,他转身继续往前走。

一部分孩子犹豫间还是跟着宗岩雷走了,但更多的孩子留在原地,留在了巫溪晨身旁。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孩子们便自发地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

“听说你父亲是位马球高手,你敢不敢跟我比马球?”走出一段距离,身后再次传来巫溪晨的叫嚣。

让一个身患重病,根本没有办法进行任何剧烈运动的人跟他比马球,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宗家虽然有马场,但一向都是宗慎安在使用,进宗家三年,我就没见宗岩雷骑过马。

“谁输了,谁就承认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怎么样?你不会怕了吧?”巫溪晨见宗岩雷不理他,挑衅越发激烈,“也是,你本来就是个废物,能不能活到成年都不知道的废物。”

宗岩雷在他一声声“废物”中慢下脚步,最终站定不动。我下意识去看他的手,只见他缠满绷带的手轻颤着,显然并非表面那样无动于衷。

一个优秀的仆人,要想主人所想,忧主人所忧。所以思索片刻,我转过身,直面巫溪晨。

“巫溪少爷,我来吧。”

巫溪晨挑眉,讽笑道:“你?你来什么?”

我也笑:“我家少爷的身体情况您也看到了,您和他比马球,就算胜了,也难保别人不会说您是胜之不武。但我就不一样了,我只是个贱民,您胜我,那还不是理所当然,轻轻松松的事儿。”

“我胜了你,然后呢?你承认你是个废物?这还需要你承认?你以为我是个白痴吗?”

我确实是这个打算,但没想到被他看穿了。

啧,还以为是个白痴呢。

“怎么会呢,您……”

“你能赢他,我就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但如果你输了,同样也要承认你是个废物。”胳膊突然多出一道力量,将我往边上推开,宗岩雷竟然同意了这一荒唐的赌约。

“好啊,没问题!我这就让人把我的马运来!”巫溪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不是今天。”宗岩雷走到他跟前,两相对视,“一个月后,天鹅绒马术俱乐部不见不散,如何?”

巫溪晨一听要等一个月,不是很乐意:“为什么要一个月?”

宗岩雷静了静,半晌道:“因为我的这位仆人……还不会骑马。”

巫溪晨没去游戏室,定下赌约后半道就走了。宗岩雷一直忙到夜里,同巫溪俪一起将所有贵妇们送走才歇下。

宗家的三位主人,在家里都有各自的起居空间。这些起居空间面积极大,不仅包含卧室、洗手间、客厅、衣帽间等等,还会根据个人需求增改空间,譬如宗慎安的温泉桑拿室,巫溪俪的绘画室,以及宗岩雷的备药室。

备药室顾名思义,是用来准备药物的。每日早晚,宗岩雷都需要服用大量药物,这些药有的是胶囊,有的是药片,有的需要嚼服,有的又要冲服。而每隔一段时间,根据医生的检查,药的剂量和种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吃的先后顺序也有讲究,一点马虎不得。

除此之外,可能是生病的原因,宗岩雷还很怕苦,每回服药,都得在边上准备一杯蜂蜜水供他送药。

“少爷。”准备好了夜里要吃的药,我端着托盘来到宗岩雷身前,微微俯身。

他靠在沙发里本在假寐,听到我的声音,缓缓抬眸,却并不拿药。

“你知不知道你今天下午顶撞的是谁?”他盯了我良久,开口问道。

我利用托盘的遮掩悄悄观察他的神色,除了疲惫,没看到怒意。

“是您的表叔,少爷。”

“看来我平时是太纵容你了,才会让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你知不知道你只是个贱民?他要弄死你,比弄死一只臭虫都容易。”

我垂下眼,一如既往地飞快认错:“我错了。”

宗岩雷冷哼一声,缓缓开口:“谁说你错了?”

嗯?

面对这个不同以往的回答,我骤然抬头。宗岩雷并不看我,依次吃了托盘里的药,饮完剩余的蜂蜜水,将杯子放回托盘。

“明天开始,你每天下午加两节马术课。一个月后,你如果不能赢巫溪晨那个白痴……”他轻掀眼皮,视线在我脸上游走一圈,最后定在我的唇部,“我就割掉你这条惹祸的舌头。”

刚刚还说我没错,这会儿又要割我舌头……

“遵命。”唇角微微弯起,我将身子往下更俯了俯。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每天下午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短时间内学会骑马并非难事,难的是还要学在马上控球。

头一个星期,我身上没有一处是不痛的,有时候甚至痛到无法入睡;第二个星期,肌肉开始慢慢适应,疼痛逐渐减轻;第三个星期,动作越来越轻松,我已能在马上熟练带球;到第四个星期,我不仅能带球,还能直接从马术老师手里抢球。

终于,一个月过去,迎战巫溪晨的日子到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温暖而不刺目,是个好天气。

巫溪晨跨下是匹毛色油亮的黑马,我则骑着那匹相伴训练整月的马——它是一匹有着白底黑色斑点,名叫“芝麻”的两岁小公马。

一对一的马球对决,没有什么团队合作,唯余纯粹的技艺交锋。

整场比赛你来我往,攻防节奏几乎不曾停歇。草叶被马蹄劈碎,尘土刺进眼中,白球在两人之间疾飞、碰撞、再疾飞。

三节比赛,二十一分钟,终场前,我抓住巫溪晨微小的失误,凭一记精准的长击再次洞穿球门,拼杀到最后一刻,以6:5的微弱优势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裁判吹响比赛哨响时,我浑身是汗,累得缰绳都要握不住。可就算这样,我还是用球杆颠起草地上的白球握在掌心,然后轻轻拍了拍芝麻的脖子,下达指令:“去找少爷。”

我上马术课时,宗岩雷三不五时就会在马场外围观,因此芝麻是认识他的。

我没有控缰,任颇有灵性的小马晃晃悠悠缓慢地踱到围栏旁。而宗岩雷正坐在围栏另一边,观众席的第一排。

热汗从我脸颊滴落下来,我夹住马腹,收紧缰绳,半个身子探过围栏,将那颗承载了荣誉与赌约,以及我一条舌头的小白球,递给了他。

“少爷,给。”

身旁给宗岩雷撑伞的男仆见状,忙要来接,被宗岩雷抓着胳膊一把拽了回去。

“退下!”他轻呵道。

男仆缩了缩肩膀,不敢再动。

观众席还坐着些当日见证了巫溪晨与宗岩雷两人的赌约,特地跑来看热闹的少爷和小姐们。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到宗岩雷身上,或者说我们俩的身上。

这是给予胜利者的注目礼。宗岩雷的唇角不自觉扬起愉悦的弧度,他伸出手,来拿那颗球。而就在他指尖快要碰到球的时候,我的身后突然响起马匹痛苦的嘶鸣。

我条件反射地回头,球在这时脱离我的手掌,不知掉到何处。

球场中央,巫溪晨的那匹黑马倒在地上,而巫溪晨正挥舞手上的球杆,一下下用力狠砸马的脖子和脑袋。那马被他打得头破血流,四肢抽搐着,很快就没了声音。

马的血溅在巫溪晨的脸上、身上,没一会儿,那一小片绿茵都被染红了。无人上前阻拦,那只是一匹马,一匹属于巫溪晨自己的私产,要打要杀,旁人都无权置喙。别说是马,就是个人,巫溪晨要杀,又有谁敢说不。

泄完愤,马也咽了气。巫溪晨扔掉手里弯曲变形的球杆,浑身浴血地朝围栏边走来。那真是青天白日里,恶鬼在人间。

“我、是、废、物!”他走到围栏边,双手握住护栏,一字一字近乎面目狰狞地吐出这句话,“满意了吧?”

宗岩雷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那双犹如松河石一般的眼眸在阳光下微微眯起,泛出一片碎冰般的影。

“嗯,你确实是废物。”

巫溪晨闻言脸上怒意更炽:“好,我们走着瞧!”

他转身离开,视线扫到我的时候,如果眼神能杀人,我恐怕已经被射得千疮百孔。

踩住马镫,我握紧手里的球杆,身体一直紧绷着,等他走远了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那天回到宗家已是黄昏,天边晕开熔岩一般的金黄颜色。悬浮车开进大门,运马的货箱就跟在后头,两者直到岔路口才分开,一个往主宅开,一个往马场去。

“少爷,您想骑马吗?”

我见宗岩雷目光望向车窗外,有意无意总往马场瞟,不管他是怎么想的,先试着一问。没想到,押中了。

宗岩雷猛地回头看向我,眼里闪过一丝被看穿的狼狈。

“谁跟你说我想骑马了?”他在一瞬间竖起尖刺。

“是我,我想带少爷骑马。”我指向自己,“芝麻是匹非常温驯的小马,我可以在它的马鞍上多垫些垫子,然后我们就在林子里稍稍逛一圈,天黑就回来。”

宗家的宅子占了整座山头,除了主要的建筑群,周边全是一望无际的森林。宗慎安有时候会和朋友进林子狩猎,不过里头只有一些獐子和狐狸、野兔之类的猎物,凶猛的大型野兽一概没有。

宗岩雷闻言,眸中掠过一抹挣扎之色,却终究还是点头答应下来:“天黑前必须回来。”

芝麻才下车,远远见到我便甩着尾巴向我跑来。它的马鞍正好还没卸下来,我直接让马场的仆从找来厚实的毯子把马鞍整个包裹住,随后小心将宗岩雷扶了上去。

芝麻是一匹肩高150厘米,适合青少年骑乘的中型马,那会儿我们虽然只有十三岁,身体还没完全发育,但宗岩雷的身高已经要比同龄人高出一截,非常轻易地便跨上了马。

等他坐稳后,我踩住马镫一跃,坐到了他的身后。

“你怎么也上来了?”宗岩雷有些不适地往前挪了挪,似乎想要尽可能地远离我。

“我不上来少爷要是摔了怎么办?”我将手绕到他身前,牵住缰绳,用力往后一拽,芝麻慢悠悠开始调头。

“它走得这么慢,怎么可能会摔?”

“教我马术的老师说,马是一种很胆小,很容易受惊的动物。屁股上落下一片叶子要受惊,脚踩到一团藤蔓也要受惊,所以还是小心为妙。”

虽说如此,但芝麻其实是一匹情绪稳定,不太容易受惊的小马。

夕阳下的林子显得有些昏暗,所有的嫩绿、翠绿都统一成了浓重的墨绿,只有头顶上的一方天空如同打翻了调色盘,靓丽又鲜艳。

我并没有让芝麻进得太深,只是带着宗岩雷在林子外围较为平坦的地带散步。

期间,一枝绿松垂到了宗岩雷面前,我正要替他拂开,他先一步伸手,将松枝上新长的一枚松塔摘了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骑上马背,来到这样的高度,视野里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熟悉又陌生。他把玩着那枚松塔,甚至将其放在鼻端轻轻嗅闻,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

“你会爬树吗?”宗岩雷忽地发问。

“会,以前在增城的时候我经常爬树。爬到树上摘野果,掏鸟蛋,还有采松塔……”松子仁是非常优质的脂肪来源,抗饿又有营养,是沃民入冬前必须要储存的食物之一,“等您以后身体好了,我教您爬树吧?”

“我?身体好了?”他握着那枚松塔,笑得整个人都在抖动,“好啊,到时你教我。”

他没有揭穿我的谎言,而我确实也只是在说一些好听的场面话。我们心照不宣地假装根本不存在什么死亡和疾病,扮演着两名不知世事的孩童,在尘世纷扰前天真嬉戏。

“你说,公主会不会也知道我的身世?”宗岩雷装出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其实背上的肌肉都绷紧了。

“不会的,殿下不会在意的。”

“她告诉你了?”

“嗯……她在意就不会想着早日与您完婚了。您不记得了吗?她要您多吃菠菜,好好养身体,她如果在意那些东西,怎么可能这么关心你?”

宗岩雷闻言,耳根迅速充血变得通红,我在他身后目睹这一奇观,内心满是惊叹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悸动,既刺激,又愉悦。毕竟,他始终不知道,所谓公主的“回复”,都是我瞎掰的。

天色将晚,太阳渐渐沉入地平线,美好的散步时光终是结束了。我夹了夹马腹,让芝麻往回走。它不用人赶,听懂关键词,直接就往马厩的方向走去。

进到马厩,我先下马,然后拿来供夫人小姐们使用的梯子置于马腹旁,再让宗岩雷下来。

他皱了皱鼻子,有些嫌弃,但还是好好走下来了。

离开马厩前,宗岩雷轻柔地摸了摸芝麻的脑袋,甚至将自己的额头贴到芝麻的大脑门上蹭了蹭。

“谢谢。”

芝麻打了个响鼻,就像在回应他。

那之后宗岩雷的心情都非常好,晚上饭都多吃了半碗,甚至还在网上看起了昂贵的马鞍,说想要给芝麻换一副轻点的鞍,这样驮两个人时它就不会痛了。

而如此好心情,只持续到巫溪俪回来。

她归家时,宗岩雷刚准备吃药,李管家说夫人面色不好,让他赶紧去,他药都来不及吃便匆匆赶去。

然后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

巫溪俪不知从哪里得知了宗岩雷与巫溪晨的赌约,大为恼怒,直言宗岩雷做事不计后果,冒失又冒进。

“他父亲是巫溪家家主,蓬莱的首相,与先皇后一母同胞的姐弟。最重要的是,他还是我的族人。”巫溪俪面色冷凝,“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对我有什么不满吗?”

宗岩雷试图争辩:“我对您没有任何不满,是巫溪晨挑衅在先,我只是……”

“你只是什么?”巫溪俪骤然截断他的话,“你只是让整个白玉京看了场笑话,再为自己树了个了不起的敌人。‘若无碾压性的绝对力量,每一次反抗都将化作反噬自身的利刃’,我告诉过你的,你为什么不好好记住!”

“我……”

宗岩雷的脸庞变得雪白一片,我知道,自己是时候出列了。

“夫人,不关少爷的事,是我的错。”我直直跪下,爬到巫溪俪的面前,重重磕了两个头,“是我为少爷树敌了,您惩罚我吧。”

巫溪俪平日里总是一副温婉知性的模样,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怒形于色。要知道她就算与宗慎安争执,也从不会面红耳赤,顶多阴阳嘲讽两句,脸上永远带笑。

“你以为我会放过你吗?”巫溪俪冷硬地下令,“来人,把他拖下去,抽十马鞭。”

“母亲,他……我还要用他!”宗岩雷急道。

巫溪俪不为所动,那总是毫无重量的、含着轻视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与其说在看一个人,不如说是在看一样死物。

“你再多话就是二十鞭。一个贱民罢了,能找到一个,就能找到第二个。况且,只要不死,就算瘫了你照样能用。”

她才说完,我就被两个男仆架着拖离了房间。

他们将我带到大宅外,靠近林子的地方,然后要我脱掉上衣,抱住一棵断裂的枯树桩。

天太黑了,他们用手电照着我,我甚至没看清行刑的是谁,背上就被用力抽了一鞭。

马鞭落在背脊上,先是尖锐到想要尖叫的疼痛,过了会儿等锐痛平息,又会泛起细细密密,犹如无数根小针戳刺般的疼。一鞭叠着一鞭,等十鞭抽完,整个背上都是火辣辣的。

“行了,抽完了,把人送回去吧。”

我抖着手想要穿衣服,却怎么也扣不上扣子,最后还是负责押送我的男仆之一看不下去了替我扣好的。

穿好衣服,他俩还想架我,被我婉拒了。我靠着自己两条腿,三步一歇,慢慢挪回了住处。

我的房间是和宗岩雷连在一起的,就在他卧室后头,很小的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也没有什么个人空间可言。要进我的房间,就要先穿过起居室和宗岩雷的卧室。

而一推开起居室的门,我就愣住了。不为别的,全因屋里实在太乱了。整个起居室都像是被飓风洗劫过,家具翻倒,瓷器碎了一地,抱枕散落各处,连离去前宗岩雷未来得及吃下的药,也全都洒在了地上。

我在凌乱的屋子里环伺了两圈,才在一个昏暗的角落发现宗岩雷。他的脚边倒着一支落地灯,尽管白瓷的灯柱已经破裂,但顶部的灯泡还在坚强地工作,发出一些些幽暗的光来。

我艰难地跨过一地狼藉,走到他身前,缓缓蹲下。

“少爷?”

宗岩雷浑身一震,从双臂间抬起头。他的眼眶红得像要滴血,我起初以为他是哭了,可仔细一看,他眼下又很干燥。

“姜满……”他的小臂上、手指上,全都是透血的伤口,不知道是发脾气砸东西的时候弄伤的,还是自己咬的,或者抓的,“母亲说,要把芝麻赔给巫溪晨。”

啊……

巫溪晨一杆一杆把黑马活活打死的景象,与宗岩雷捧住芝麻的脑袋轻轻磨蹭的景象在眼前交错出现,我尝试着像以往那样牵动唇角,笑着说两句好听的话,却发现自己如何也无法控制僵硬的脸部肌肉。

“我,我去偷偷把它放了……”

放进林子里,好歹还有一线生机。

“晚了,他们已经送去了。”他的声音平静到毫无起伏,透出一种宣泄过后的力竭。

我一下子哑声。

“姜满,母亲说我不该反抗。所以我确实是个野种,一个一身烂肉的野种……是吗?”

到底也伺候了他三年,他这状态明显不太对劲,我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触手微烫——他发烧了。

发烧对于宗岩雷来说也算是家常便饭,我感受了下他的体温,不算特别高,应该是情绪太过激动才烧起来的,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

“当然不是。”我轻轻扯过他的胳膊,让他枕在我的腿上。

他安安静静地躺下,双眸半睁着,像是在凝望我,又像是目中无物,什么都没在看。

“我活不到成年了。”他一点点阖上眼帘,似是终于认命,陡然间为自己判下了这不幸的“夭折”谶语。

后背很痛,痛到冷汗不止。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当下最应该做的,是起身呼叫清洁和医生,然后再喂自己吃一粒强效止痛药。可彼时彼刻,我却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让宗岩雷枕在我的腿上,继续着我们彼此都明了的、荒诞的谎言。

“没有,你一定能长命百岁的。我很健康,我可以把我的命分给你。”

他轻笑了下,有点不屑:“我才不要你的命……”

“我才不要……”

他声音渐低,没多会儿便呼吸平缓,沉沉睡去。一时,四野阒然,废墟般的屋子里,只余我们两人轻浅交织的呼吸声。

进宗家以前,贵族是个群体。他们高高在上,声色犬马;他们奢靡度日,将沃民视作蝼蚁。进宗家后,贵族成了个体。他们也要逢迎巴结,讨好奉承;他们亦是身不由己,活在家族桎梏之下。

门第之外还有门第,贵族的上面还是贵族,金字塔层层堆砌,铸就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由这天开始,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原来,平民和贵族,也没有什么不同。

几天后,巫溪家传来消息,芝麻因骑乘时受到惊吓,致使巫溪晨跌落马背,送去的第二天就被他打断四肢,弃于马厩内等死。那匹总喜欢冲人摇尾巴,会向小狗一样奔向人类的小马,足足被剧痛折磨了两日,方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得知这个消息,我第一时间将平日里能接触到宗岩雷的那些仆从都叮嘱了遍,让他们小心说话,若宗岩雷问起,就答没听说什么芝麻的消息。

所幸,病好后的宗岩雷就像是彻底忘了这回事,再也没有提起过芝麻。这个秘密便也就此埋藏在我的心里,就如同其它大大小小的秘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