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冲喜小医郎[穿书]

作者:青猫团

“去北丘?”

林笙正在看黄兰寨油矿的账簿, 自凿油以来,只见花钱如流水,还尚未有入账, 那点微薄家底几乎烧没了, 看得人心也烧, 他闻言将册子阖上缓口气。

“这么快就决定了?”

孟寒舟端来一盆热水:“此事宜早不宜迟, 万一油田的事不成, 好歹先把药箱医具给你打了, 到时候就算家里赔的揭不开锅,大不了还能靠你出诊养我。”

“……孟寒舟。”林笙垂眸看去, 孟寒舟一应声,他无奈笑道, “我怎么觉得你脸皮变得更厚了。当初是谁不吃嗟来之食要绝食觅死, 现在吃起软饭来倒是越发硬气了。”

孟寒舟眯起眼睛:“识时务又没坏处。怎么,硬的你不喜欢?”

林笙后知后觉他在嘴上揶揄自己,一时噎住了喉舌。待回过神来,只觉得脚背一热——孟寒舟已剥了他的鞋袜, 将他双脚泡在水里。

他微微一缩:“这才几点,天还亮着, 就要洗脚?”

自两人有了肌肤之亲, 孟寒舟总找各种理由触碰他, 虽谈不上多过分,但让清淡惯了的林笙还是有些不自在。

“别动,多泡一会。”孟寒舟按住他欲抽-出的脚面,“我就说之前没有摸错, 你这天天在外面跑,鞋又那么薄, 足底快磨出茧子来了。泡完了在榻上靠着,舒服。”

“有吗?”林笙踩在盆里感受了一下,没觉得脚底有茧子,“你什么时候摸了。”

“有。”孟寒舟在他足心慢慢揉按,将僵硬的皮肉揉开,“你睡着的时候,我摸了很久。”

林笙愣了一下,耳根都没来及热,这家伙在自己睡着的时候都在干什么啊?

他视线扫过桌上灯烛,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今晚的灯似乎格外的明亮,他伸手将灯罩掀开瞧了瞧:“这灯……”

孟寒舟道:“亮吧?这是石烛灯。”

林笙突然反应过来:“这是用石脂做成的?!你什么时候——”

“其实早就做出来了,”孟寒舟掬着水,“就是我们……那天,我还叫人在夜市上投了一些。只是那时候的烛火还有瑕疵,烧了一-夜后,熏得整个灯壳漆黑。这几日又叫人改良了一番,调了石脂份量,已好多了,才拿来给你用。”

林笙这才想到,当时好多游人都赞叹过,说今年夜市的灯格外亮堂,而且一场风雨过后,许多灯纸都湿透了,里面的灯芯却还没被浇灭。

只是那日只顾着宣淫,竟给忽视了。

孟寒舟看他林笙捧着灯观赏,眉眼全是高兴:“还是你说,这黑油能照明,我才找了师傅反复试验。不然谁能想到,这东西能做灯呢。”

时人百姓多用黄蜡,需要养蜂取巢,炼蜡成烛,价低但照明微昏,即便如此,寻常人尤其农家,夜深之时也是不舍得点灯的。读书人则多用白蜡,由蜡虫制成,照书更明亮,但价格却是黄蜡的数倍,一般人根本用不起。

灯油就更贵了,一点油水,开荤尚且不舍得,寻常人家哪里舍得用来点灯。

石脂比金石矿要好采得多,掘到一定深度后,石脂会自己源源不断地涌出来。除了炼油的工钱,几乎没有什么额外的花费,制成的石烛灯,价钱只有黄蜡的一半。

而且石脂做灯,比白蜡还要明亮。还耐烧,一支能顶白蜡三支,缺点是烟浓。但比起贵的用不起的烛灯,这点缺点对百姓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

如今整个黄兰寨的工人都用上了石脂灯,恍如白昼,连妇人们晚上缝补绣花,都照的一清二楚。即便是深夜忘了吹灯,也不觉浪费。

如果这石烛灯能拿出来卖,才是真正的一本万利。

林笙正想着,忽然回过神。

——石烛灯明明做出来了,那孟寒舟刚才还说什么万一赔光家产,就吃自己软饭的话……根本就是调戏!

孟寒舟还未察觉到林笙眼神变化,正想凑上邀功,索一两个亲吻,突然外边一声巨响,孟寒舟手一抖,甩了自己一身水。

林笙不由得笑了一声。

“仲大人?”接着就听见二郎他们的动静。

两人匆匆擦了身上的水出去看,见是官服还没褪的仲岳,衣袖生风,一路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

二郎看到他们俩,忙过来说道:“林郎中,仲大人也不知道怎么,屁股着了火似的。叫也叫不停。”

林笙看他直奔后院去了,想是有急事去跟贺祎禀报,朝二郎摆摆手:“没事,你们该干什么干什么吧。让寒舟过去看看。”

两人稍换了身衣服,也去了后院,一进去就听仲岳一副恨死恨活的语气,忿忿地朝贺祎劝着:“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殿下你怎可如此鲁莽行事!”

好在此处左右没有其他邻居,周围亦有飞霜营的人在暗中盯梢,不然就以仲岳这个哭法,别说隔墙有耳,就算隔墙有海,也都让人家给听去了。

林笙这才体会到,孟寒舟此前吐槽仲岳爱劝谏,是个怎么爱法了。

安瑾正在门外徘徊,不知该不该进去奉茶,见孟寒舟他们过来了,不禁松口气,过来低声说:“往北丘一事,让仲大人知晓了……”

孟寒舟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茶盘,推门进入的时候,仲岳还在一口气不停地念叨,而一侧的地上,还跪着赔罪的席驰副官。

估计,是席驰去衙里取案册的时候,被仲岳给发现了。

贺祎尚有耐心:“仲大人,稍安勿躁,此事还尚未议定……”

仲岳哪里听,急道:“殿下,此事万万不可,那北丘绝非想象中那么简单。”

“此事……”

“北丘多山民,少教化,虽名义上隶属卢阳府,但实际却与北边的孚州关系密切,但孚州又管不住他们,如今已是三不管地界,殿下怎可孤身前往!”

贺祎紧抿眉心听他叨叨,终于忍不住了,将桌上镇纸用力一拍:“既是三不管,山民多苦,更该前去察看。岂可因民不教化,就置之不理?”

震声让仲岳住嘴反思了片刻。

捱到孟寒舟来,贺祎抬头唤了声:“寒舟。”

仲岳又继续道:“便是有什么要查探的,也应该让臣先行一步!”

孟寒舟把茶盘放下,朝席副官瞥了个眼神,才道:“仲大人在卢阳多年,上上下下哪个不认得大人这张脸?你去,还能查出个什么?去看北丘县官表演近年多么尽职尽责?”

仲岳还是不肯松口:“那也不能让殿下亲自——”

话音未落,突然寒光一现,一缕鬓发自仲岳脸侧飘下来,他惊滞之余看向刀鞘余音传来之处,见席驰虽仍垂目跪着,但腰间刀柄还在微微颤动。

竟不知他何时出的刀!

“我这般身手之人,”席驰道,“至少还有几十个。”

仲岳攥着自己那绺发丝,还在嘴硬:“殿下千金之躯,独自行外,衣食住行……”

安瑾正愁殿下不带他去,见状忙道:“奴随行殿下,自离京以来,都是奴为殿下伺马添衣、照料起居,从无差错。对了,林郎中也去的,他的医术,大人是见识过的。”

仲岳:……

孟寒舟道:“这回仲大人放心了吗?”

过了会,门外的林笙就看到仲岳一脸气郁地走了出来,林笙朝他打招呼,他难得没有好脸色,甩甩袖子离开了。

林笙探头往里瞧瞧,见贺祎又正在“训斥”安瑾:“你身体还没好全,去干什么?实在是闲的难受,去给寒舟的生意帮帮忙。”

安瑾垂着脑袋,抿着嘴唇不敢说话。

“殿下。”林笙看了他一眼,见他求助似的望向自己,“安瑾已好得差不多了,他这病,需得多行多活动才好。总闷在家里,反而不宜痊愈。而且这一去,也不知会耽搁多少日,他在身边,我也能时时为他调药。”

安瑾听闻,捣药似的连连点头:“殿下……”

贺祎不答,冷面冷眼地写着案卷,许久在安瑾又担心又失落地要退下时,他才将手里笔置下,松了口:“罢了,爱去就去吧。”

孟寒舟大咧咧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喝茶,眉眼一挑,又趁机加价:“那这趟算是我们林大夫出外诊。你与安瑾,这是两个病人,要加钱的。”

贺祎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你掉钱眼里了,我把太子位置让给你怎么样?”

“你这是废的,有什么用?”孟寒舟嗤笑一声,什么都敢说,“我要你这位置,还不如要你们家老三的位置。”

三皇子才是受宠,什么好差事都先轮着他挑。

说起老三,贺祎凝起眉:“京中来信,他最近似乎有些怪异,频频遣人南下。我些有耳目,查到他的人上次留下马迹,正是在孚州南边,与北丘接壤之处。”

“他不是在找长生药吗,去北丘干什么?”

北丘消息闭塞,贺祎也尚未查到:“去看看就知道了。”

本来还在商议,许是还要等上一阵的北丘之行,在仲岳这个老迂头的一番“据理力争”之下,反而被加速了进程。贺祎脾气再好,也不禁嫌他天天唠叨,恨不得马上就出发,图个耳根清净。

因此不过几天功夫,席副官就将一应掩人耳目的东西准备妥当。

众人便假托商铺的名义,扮做富商车队,拉了些货物酒水,以及才做成的一批石烛灯。飞霜营的人换上寻常短褐,充作商队的护卫镖师。

孟掌柜自然是掌柜,林笙是随行医师,贺祎与安瑾则是家里非要跟出来玩的少爷主仆。

对外只说,要去孚州左右寻寻行商门路,连伙计们也都以为如此,听说要去更远的地方见世面,各个兴奋得不行。

出发这日,林笙刚进马车内坐定,突然一道人影呲溜钻了进来,他一愣:“方瑕?你不是去谈石烛生意了吗?”

因黄兰寨产出了石烛灯,又在夜市上大放光明。

最近陆续有不少掌柜来问此事。

方瑕见钱眼开,又娇生惯养,北丘风土险恶,他亦有耳闻,比起去北丘孚州等地风餐露宿地颠簸,他情愿留下来照料石烛生意。

早上林笙还瞧见他热火朝天地出门,似乎是约了什么人,这会儿不知怎么突然冒出来。

“嘘!”方瑕竖着手指头,吓得把脸紧紧掩住,“快走快走,别被我爹的人发现了!”

林笙也朝外看去,从车窗缝隙中看到在大街上四处游荡的一些壮仆,似乎在找什么人。他把车帘放下,遮住方瑕身影:“怎么还没死心,找到这里来?”

“你在卢阳治疫的事谁还不知道啊,我爹又不傻,见我跑了,肯定能猜到是跟着你们。”方瑕小声抱怨,“那个什么宫到底许了我爹什么好处啊,这么紧追不放。我去谈铺子,结果差点撞他们脸上去!”

“卢阳我不能留了,我先出去避一避。”

孟寒舟端着一碟水果,高高兴兴地掀开帘子进来,一见挤在一块的两人:“你们——”

林笙和方瑕异口同声:“嘘!”

……

孟寒舟满面寒气,一边看着方瑕与林笙嘀嘀咕咕地说话,一边——又回头看向缩在角落里闷声不语的安瑾。

“他为什么也在这里?”

林笙看过去:“安瑾昨晚守夜着了凉,有些咳嗽。殿下那辆车,他说什么也不敢坐。伙计们那辆车有些漏风,只好到我们车上来。”

安瑾感觉孟郎君是不是生气了,他不安地动了动身子:“要不,我还是下去走路吧。”

“你别管他。”方瑕将他拽回来,给他一个苹果,“这里笙哥哥说了算。”

“唔。”安瑾低着头,小心抱着苹果啃。

孟寒舟:……

出了城,看到那群壮仆没有跟上来,方瑕才松了口气,感觉自己像个逃犯一样,走到哪躲到哪,心里别提有多委屈。

林笙给他一个靠枕,让他想开点就好,总比到京城去当血包要强。

也是。

他在孚州认识一个酒肉朋友,家里是开瓷坊和织坊的,许是能用得上石烛灯。既然去了,索性去看看,反正生意嘛,在哪里不是做,不丢人。

方瑕又把自己安慰好了。

林笙点点头,转头又给安瑾把脉,拿了些现成的药丸给他吃,叮嘱他少吹风少喝冷水,多吃水果。

孟寒舟眯着眼睛,看他像男妈妈一样照顾了这个安慰那个,唯独自己身强体壮,找遍全身没有一丁点需要照顾的地方,是个多余的人。

马车出了城,在山路上摇摇晃晃,终于把方瑕和安瑾都被晃困了,两人很快头靠着头、肩并着肩,歪在一处睡着了。

安瑾小声喘气,方瑕则呼呼大睡。

孟寒舟啃了口梨,瞥向在一旁的林笙。

他的林大夫,正静静的靠着车壁,头发柔顺地垂在一侧,低头翻着医书。

他无声地缓慢挪近,递过去另一只梨子:“车上看书,不晕吗。而且这些书,你不是都看过了,还不如你自己写的,歇会?”

林笙拿过梨子在手里玩,闻着清香,也没有要吃的意思,边翻动书页边道:“路还很长,闲着也是闲着。看些书打发时间也好。”

“还有别的事情可以打发时间吧?”孟寒舟低声。

别的事情?

突然手里的书被人抽走,林笙下意识一抬头,一双唇就贴了上来。车里还有人,原以为这吻一触即收,没想到对方反而越发贴紧,不肯松开。

唇上干燥的纹路相互摩挲,直至不断加深,带入他口中梨的清甜。

衣袖交叠在一起,腰间绦子随着晃动而缠绕。

林笙屏住了呼吸,被他搜刮了一圈后才得以换气。他吐息几回,慌乱地扫了一眼正靠着睡觉的两人,心惊胆跳地道:“万一他俩醒了怎么办?”

“醒了正好,省的天天一个笙哥哥长笙哥哥短,一个林大夫长林大夫短。”

孟寒舟说话时,五指一点点地探过来,他略干燥的指腹用了些力道,压在林笙微跳的虎口,将他的注意力彻底地缠在自己身上。

“缠起来了。”

林笙眼角跳了一下,指根被他绞紧。

车窗竹帘晃动间的一束日光,扫过他的脸,孟寒舟带笑的眼眸被照亮了,他又动了动:“我说我们的衣饰,缠起来了。”

林笙这才回过神来,看到已经勾结在一起的垂带和金银扣。

为了打扮成富商的样子,席副官不知道打哪弄来了几身十分显眼的华服和饰品让他们穿,叮叮当当的,十分不习惯。

离得这么近,车又晃,很容易会缠在一起。

“别解了。”

林笙伸手去解,又被他攥回袖中,“就这样靠一会,不要分开。”

车马辘辘,安瑾中途醒来,看到林大夫靠在孟郎君的身上,与他十指相扣。两人衣带还打着结,而孟郎君却趁他睡觉,悄悄地,将两人被风搅乱的发梢,也拧成一束。

他看了片刻,就被孟寒舟发现,对方眉梢厉厉一压,让他不许出声。

安瑾马上闭紧眼睛。

耳边还能听见簌簌的发丝与衣料摩擦的声音,安瑾甚至能想到,等林大夫醒来,发现从头到尾都与他缠住,会一边气恼地嫌孟郎君幼稚,一边又无奈笑着、纵容宽许他的样子。

-

马车行了数日,绕过一座矮山,便近了北丘地界。

官道年久失修,变得凹凸不平,山涧流水径直横穿流过,让路面更加泥泞难行。车轮有时陷进土坑里,须得伙计们下车来推。

贺祎看着这般无人过问的、连野路都不如的官道,眉头紧皱。

朝廷每年拨下来的筑工钱,究竟都用在什么地方了!

伙计们在推车的功夫,方瑕与安瑾相约去林子深处方便,才进去,方瑕就嗷嗷叫着跟烫了脚似的跑了回来,安瑾也脸色煞白。

“怎么了你们两个?”林笙问。

方瑕指着林子深处,语无伦次,又指着安瑾手背上的红痕:“脑、脑袋!树上挂着好多脑袋!尸体!血……滴血!”

孟寒舟闻言,抽出腰间的匕首握在手中,席副官立时按住了刀柄,叫上几个人:“其他人聚在此处别动,保护好殿下。其他人跟我来,进去看看。”

林笙让孟寒舟小心点,方瑕早吓得躲在他背后,扒着他肩膀偷看。

安瑾恐惧见血,而且十分忌讳见血,还惊魂未定着,贺祎拿过他的手,仔细端详他手上的血迹。

没多久,林影森森一动,孟寒舟打前拎着个圆咕隆咚的玩意儿出来了,远远地朝方瑕一扔,吓得小少爷嗷嗤一声,魂儿都快从嘴里飘出去了。

林笙低头看了看滚在脚边的东西:“不是人的头。”

“大惊小怪。”孟寒舟走出来,拿帕子擦了擦手,一踢地上的圆球,“藤蔓扎的,除了头,还有些人形的,倒吊在树上。”

席副官亦拎了个“吊尸”出来,上头的红血滴在地上拖出一道血痕,看起来狰狞吓人。他将“藤尸”递到贺祎面前过目:“不是人血,是鸡血混了朱砂水,树下阴凉,露水打在上面,所以融了下来。”

“树下还有几块肉和一些生米,都臭了。”他又拿出几条血布头,“这也是系在树上的。”

一听不是人血,方瑕胆子又大起来了,拍拍胸脯,一边痛骂是谁在此装神弄鬼,一边跑去看席驰手里那几条血带。

结果席驰道:“这几条是人血。”

方瑕刚把布条拿在手里,闻言倒抽一口气,浑身毛都要炸起来了,半天僵在原地没有动,眼里泪花都快转出来了。

“我会留血债吗……”

安瑾跑过去,把血布条啪叽扔回给席驰,拽着方瑕到山涧边去洗手:“没事的方少爷,多洗洗就好了。山上泉水吸了日月精华,最有灵气了,晦气都可以带走。”

“呜呜……嗯,那你也多洗几遍。”

两人撅着屁股在涧边洗手,相互安慰。

战场曾经杀人无数,估计血债早已千里的席驰:……

茫然地拿着血布条,不知这有什么可怕。

林笙过来看了看,又听他们形容了林中倒挂藤尸、树下撒米垒肉的场景,疑虑道:“像是什么供奉。”

孟寒舟将匕首收回鞘中:“看这血色,应该已经很久了。这些藤尸也朽得厉害,估计不是新挂上去的。民间信鬼神的多,许是其中一支。”

席驰点头赞同。

民间愚昧者比比皆是,信什么的都有,信吃了死婴骨肉就能生儿子的都不算什么。

只凭一些鸡血和藤尸,暂时也看不出什么蹊跷来,贺祎拧了拧眉,让他们将这些血腥之物扔回林子里去,下令继续抓紧前行,争取入夜前进北丘县城。

但毕竟还是瘆得慌,众人赶紧上车离开这个地方。

往前进了几里,道路两旁的树杈越发茂密,未经修整的枝杈探到头顶上来,黑压压地遮天蔽日,无端给人一种阴森感。

然而随着车队驶近,有人抬头,喊道:“你们看,又是血布条!”

林笙掀开车帘,只见路旁都已明晃晃地被挂上了血布条,一开始还隔三差五的树枝上悬着一条,越往里走,布条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直至北丘县口,已到了几乎每棵树上都有的地步。

这下,连不谙世事、鸡鸭都没宰过一只的方小少爷,看到那些布条的颜色,都能明白——

那是由新鲜的,赤红的,或许还带着滚热温度的鲜血染就。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