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女侯

作者:峨眉山猴子03

话音落下,气氛立刻变得安静,只能听到呼啸的北风声,其余那俩人将脑袋转向闻棠,停滞片刻,似乎是在考虑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三秒后,三个人异口同声道:“干他!”

闻棠指向葱岭西边,大声道:“出发!”

说完这句话,使团开始了新的征程,葱岭附近的低海拔区域还有动物生存的痕迹,几声鸟叫响起,众人循声望向天空,碧蓝如洗的天上高高盘旋着几只鹰,舒展着羽翼,正望向地面,寻找能让自己过冬的食物。

虽然很想将这队看起来肥肥的使团标记成自己的猎物,但比较完武力值,鹰群们又都扑棱着翅膀飞向远方,临走前还不忘给使团留下一点小小的礼物。

“哎呦!”后方传来很大一声,不知道是哪位倒霉的使者大声骂道:“这该死的畜生,居然将鸟矢拉到乃公头上了!”

同伴认为他有些倒霉,但同情归同情,还是难免笑话一番的。

再往上走,海拔逐渐高了起来,闻棠远远地看到两只棕色毛茸茸的小动物在打架,龇着两个大板牙,胡乱挥舞前肢,场面看起来滑稽极了。

听到使团们的声音,他们停止打架,身体像被静止了似的,也不跑,也不转身看汉使,就一直维持着站起来的姿势,看起来呆呆的。

擅长兵法的汉使们第一反应——这是葱岭动物的诱敌之计,他们想将我们引到虎豹窝前。

实际是因为——葱岭海拔太高,旱獭缺氧,脑子不好使,根本反应不过来。

汉使没有搭理这两只智障土拨鼠,继续赶路,等队伍走到它们前面时,旱獭终于反应过来,发出土拨鼠尖叫:“嗷嗷嗷。”

司马迁:新物种,记下来。

别人爬山:爬爬爬。

司马迁:记记记。

使团继续征服这群冰雪连绵逶迤,寒风砭人肌骨,从远处看几乎能耸入云霄的高山,冬天来了,葱岭上总是下雪,遮盖住原本的黄色沙土,远远望去,满眼一片银白,给人一种在世界之巅行走的感觉,这种情况很容易得雪盲症,所以使团们都尽量穿颜色鲜艳的衣袍长靴。

但这其中,最引人注目、最绚烂的,是使节上的那一抹红。

只要有它在,使团们的心灵就永远不会迷茫。

沿着粟特商人指引的路,使团沿着葱岭一路西行,下山时才是最困难的,面对险峻深邃的峡谷,汉使们需要用绳索相互牵引,人马橐驼交替前行,稍有不慎便会坠亡。

系统还算个好统,安慰闻棠道:“你已经读了万卷书,你正在行万里路。”

“闻棠,不要放弃。”它说,“0568会陪着你翻过这座高山的。”

刚听到这句话时,闻棠还挺感动的。

后来,她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大数据怎么可能会主动安慰人?!除非它有让闻棠不得不翻山的理由。

让我猜猜下个任务是让大宛王俯首,让大宛王怦然心动,还是让大宛王送出他最喜欢的那几匹天马呢?

系统:都不是呢,亲亲。

果然,在翻过葱岭后,才刚迈出第一步,闻棠就听到了系统发布的新任务。

“合格的万人迷就是要被无数权贵所争抢,他们愿意将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美好事物都送给t你,所以,请宿主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完成任务“鹬蚌相争”。让大宛王和大宛副王为您同室操戈,至死方休。同时将他们最爱的大宛马送给您。此次任务奖励为“幸运转盘×5”

闻棠:大宛,我来了!迎接你们的神女吧!

0568:“系统贴心提示,至死方休只是一个形容词,并不一定真的要人死。”

闻棠:……

我也没有那么暴力啦。

因为这里春夏时节风景秀美,山崖葱翠,而且生长着大量的野葱,所以被叫做葱岭,可惜他们来的不是时候,冬日里雪花纷飞,见不到那样的美景了。

使团在葱岭脚下休息一段时间,趁着这个功夫,张骞向大家讲述自己上次出使大宛的经历。

张骞望向远方:

“当年,我从匈奴逃到大宛(yun),大宛王很早就听说了汉的富有,想要和汉相交,不过因为匈奴势力横亘其中,一直都没成功。”

“所以大宛王见到我很开心,我告诉他希望大宛能派向导护送我去月氏,若我真能到达月氏,回到大汉后会赠送给大宛数不尽的金钱财物。于是大宛王便为我配备足够的向导翻译和淡水粮食,将我护送到一个叫做康居的国家,又由康居将我转送到大月氏。”

这……这是什么张骞接力赛!

想到从前那些艰难困苦的岁月,张骞不由得红了眼眶。

可惜他最终也没有完成陛下交给自己的任务。

大月氏被匈奴赶到这里后,意外地发现这里的土地肥美富饶,没有敌人,且原住民大夏人民弱畏战,他们很轻松地就打服了大夏人,在这里居住下来。美好安逸的日子过久了,早就忘了当年老上单于将他们大王的脑壳用来作酒杯的屈辱日子了。

而且他们距离大汉很远,中间指不定会出多少差错呢,所以大月氏婉拒了张骞想要联合起来对抗匈奴的想法。

“所以说啊,不能轻易指望别人。”他自言自语,感叹道,“我们大汉最后还是靠自己灭掉了匈奴。”

讲完故事,他们也该继续赶路了,跟着向导往前走,路上穿越了不知道几个河谷,跨越了不知道多少山丘,终于见到了大宛的第一座城池——郁古城。

不是大宛王居住的贵山城,也不是李广利踏破的贰师城,只是一座普普通通,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边境小城。

大宛虽然产良马,但却并不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而是农耕国家,百姓会定居在一个地方,主要种植麦子和水稻,除此之外,还会种植许多葡陶和苜蓿。

“这里的人嗜好饮酒,尤其是用蒲陶酿酒,颜色和浦昌海附近国家的蒲陶酒风味略有不同,普通百姓每年酿上几桶,富人存放的酒可就多了,能达到一万石以上。而且这种酒可以存放几十年都不变质,酒质醇厚,色若琥珀,再用碧玉或琉璃杯呈装,二者交相辉映,皆澄碧玲珑,好看极了。”

刻在骨子里的诗词DNA动了,闻棠脱口而出:“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第47名短兵送来强势夸夸:“博昌侯文采斐然,此真乃绝妙好词啊!”

闻棠:“……这不是我写的。”

“这是一名叫做王瀚的词人所写。”

终军:“那你博闻强识,总览群书。”

众人:……好家伙,各方各面都能找到夸奖的地方呗。

谈话间,众人已经走到城门口,还未等说出自己的身份,那名士兵便率先开口,很激动地说出一串看起来有些磨嘴皮子的话。

张骞解释道:“我上次来到大宛,曾向这位士兵问过去王城的路,离开时,也在郁石城中住过一夜。”

他手持汉节,对这名守卫说道:“我是数年前来到这里的汉使,回到大汉后,讲了在这里的经历,我们的天子对西域这些国家很感兴趣,特地再派我和这位君侯带上礼物,作为使者,来与你们交好。”

守卫闻言,连忙将此事告知城主,城主立刻放下手中公务,忙不迭地过来迎接汉使进城。

大宛是个大国,人口三十多万,胜兵六万,有大小七十多座城池,从这里赶往大宛王所居住的贵山城,需要五天左右的时间,所以汉使们今夜会在郁石城中住上一晚。

大宛的城池要比扞泥城精致坚固很多,用土与石铸造而成,他们还有成熟的夯土铸墙技术,怪不得历史上李广利第一次征伐大宛时,连外城都没有攻破呢。

实际第二次也没有攻破。

是他发现贵山城中没有水井,里面的人用水时只能从城外河里汲水,所以灵机一动,派遣水工把他们的水源给断了,随后攻打了四十多天,才把外城打下来。

但这也足够让大宛贵族们惊慌失措,干脆直接斩杀队友,用自己国王的头颅来向汉军投降。

由此可见大宛城的坚固程度,和当年魏国的都城大梁相比,也毫不逊色。

使者们进城后,大宛虽然不像精绝或楼兰那样热情,但也有一些人故意凑到使团面前,带着探究好奇的心态,观察这群遥远的东方面孔。

大宛国并非单一的民族政权,主要人种为赛人,同时杂糅了大月氏、乌孙、康居还有罗马的移民,这样多的种族,使这个国家汇聚了各种各样的文化,美学方面能够蓬勃发展。

这里的人高鼻深目,胡须浓密,虽然也穿长袍皮靴,但上面的纹样却大不相同,很多都是从西方罗马传来的,狮鹫、翼狮等各种怪兽纹样,无论男女,都很喜欢佩戴各种漂亮精致的金耳环,金项链等。

来到大宛,使团们终于见到了张骞口中的大宛良马——汗血宝马。

这可是连眼光极高的粟特人都在赞美的宝马啊!

不用特地寻找,大宛城中许多贵族都是养马的,就连他们居住的客舍的马厩中那几匹正在懒洋洋吃着草料的普通马,都毛色顺滑,此时太阳还未完全落山,棕色小马身上散发着宛若黄金的光芒。

这种品质的马,别说刘彻了,使团中任何一个人看到后,嘴上都不停地赞美。粉鼻亮眼,两耳竖立,体态矫健,简直爱死这些宝马了,恨不得下一秒就把他们变成自己的坐骑。

另有几匹刚刚运动完的大宛马,马身流出汗水,颜色殷红,恍惚间,仿佛流出鲜血一样。

但其实是因为大宛马皮肤很薄,剧烈奔跑时血管透红,加上汗水反光,这才像流血了一样。使团中有不信邪的人,征得允许后去摸人家马的汗水,摊开手掌一看,果然,汗水并非红色,而是透明的。

唉,幻想破灭了。

即使大宛马流的是普通汗水,但这依旧不能改变它们是品种优良的好马的事实。

汉使们将全部心思都放到大宛马上,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呵呵的声音,循声而望,发现院子门口站着几个大宛人,对他们指指点点,谈话间还不忘发出笑声,可能知道信汉使们语言不通,听不懂他们说的话吧,这几个人交谈的声音很大,一点都不背人。

“安普。”同样在观察大宛马的司马迁问道,“他们在说什么?”

安普试图充分发挥一下翻译的自我修养,减少吵架,呼吁和平:“他说,看您的样子似乎对他们的马匹很感兴趣。”

司马迁:真的吗,我不信。

他是郎官,又不是傻子,天天在未央宫里察言观色,那几个大宛人就差把“我在嘲笑你们”贴在脑门上了。

“博昌侯不喜欢说谎的人。”他说。

也是迁假棠威上了。

安普只好实话实说,告诉司马迁他们是在说汉人没有见过好马,而且汉人的马个子矮小,奔跑速度也很慢,看起来并不优秀。

司马迁怒气值+10

很好,大宛人,你们成功惹怒了一个史官。

他们脸上的笑容十分灿烂,还不知道自己国家即将在历史上留下“骄嫚”二字的评价。

“他们居然敢笑话我们?”司马迁可忍,卓扶摇不可忍,她走到那几名大宛人面前,说道,“我们的确没有见过大宛的好马。”

“但大汉的武器比你们更加锋利。”

说完,她从腰间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在刚刚带头蛐蛐汉使的那名男子的衣袍上割了一道很长的口子。

她评价道:“只会沾沾自喜的井底之蛙。”

冷风灌到自己的坏掉的长袍中,一阵寒意袭来,大宛男明显一愣,想要动手,却被安普阻止,他说:“她是大汉的使者,打了她,你想过后果吗?”

安普建议道:“你应该向汉人的使者道歉。”

大宛人说:“但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丢脸总比丢命要t好。”博昌侯只是动了几下手指,便将一块大石头崩成碎片,想到那夜的情景,安普依旧心有余悸。

可他依旧执拗。

傍晚时分,扶摇在前厅气冲冲地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其他人听到后,也都很生气。

平心而论,在西域那些小国时,他们的确因为自己有比他们更先进的技术而感到过骄傲,但也不会直白地嘲笑人家技术落后,他们是有礼貌的汉使!

而且还将大汉有的种田知识等传扬到了那里。

但大宛人对他们就是纯嘲笑。

不行,他们记仇,非得把这口气出了之后再离开郁石城。

这就是儒家所言的“九世之仇,犹可报也!”

越想越气,这时他们突然意识到,使团中好像少了几个人。

说汉使,汉使就到。

苏武等人同样气冲冲地从门外归来。

苏武脾气很好,能将他气成这样,那也是很神奇了。

“子卿,怎么气成这样?”

事情是这样的,下午时分,苏武和几位使者想着一起出去走走,感受一下大宛的市井风情,路过一处空地,恰好看到有狗在啃食一具浑身赤裸,没穿衣服的尸体。

大汉讲究入土为安,死后的尸体被这样糟蹋,汉使们看了之后当然于心不忍,于是就帮忙驱散了那只黑狗。

黑狗刚走,便从四面八方涌出来许多大宛人,可能也有别的国家的人,反正他们也分不清,这些人将汉使围住,说他们触碰了污秽之人,现在已经不洁净了。

这和他们的宗教有关,这里的人信奉一个叫“袄教”的宗教,因为这个宗教崇拜圣火,所以又叫拜火教。

除此之外,他们的七大神灵分别是天、水、地、植物、良畜、人、火,对他们而言,这七样东西是圣洁的,高贵的,但尸体却是世上最不洁之物。

肮脏的东西不能接触纯净之神,这就完美避开了火葬土葬水葬,所以这个宗教的教众选择死后将尸体喂狗或者喂鸟。

苏武试图解释,但大宛人不听,并将他们斥责了一遍。

“还要勒索咱们的丝绸给死人当丧服。”

大汉讲究视死如视生,别说丝绸了,各种奇珍异宝黄金明珠,家里有的,可劲儿往墓里堆。

但这是大宛,他们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碰瓷。

最终实在没有办法,他们只好将这些人揍了一顿,这才得以脱身。

“不需要九世之仇。”闻棠一拍桌案道,“咱们有仇现在就报,绝不隔夜。”

汉使们披甲带剑,跟着她直接去了郁石城城主的住处,

郁石城城主被他们这幅整装待发地样子吓得腿脚发颤,生怕这群汉使杀掉自己。

汉使冲他比了两根手指头。

城主实在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总不能是他们心情不好非要杀两个人吧?

粟特商人将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城主,随后替他翻译道:“汉人使者让你两个时辰解决完这件事。”

听完之后,城主天塌了。

他连天塌的时间都没有。

先安抚好汉使,然后开始四处奔波,恨不得身上长两个脑袋,分头行动,忙忙碌碌,终于在截止时间前半刻钟,将所有涉事人员都带到现场。

之前挑事的那些人,见到锦衣华服的汉使,他们说汉人的马并非良马。

见到披甲带剑的汉使,他们瑟瑟发抖,直接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