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检查完毕以后, 尸体被装进了裹尸袋里运上了车,准备带回法医室去做进一步的尸检。

于是钟扬就开始安排起了接下来的各项事宜:“小叶,大个子, 你们俩去调查一下贾桂香的工作地点, 去的时候不要直接亮明身份, 先暗地调查一下, 这个歌舞厅肯定不简单。”

叶书愉瞬间正色了起来:“明白。”

“老雷, 小阎,”钟扬转头看向了两人:“你们懂点技术,就先去技术科那边协助分析现场提取的指纹和脚印吧……”

钟扬的一席话还没说完,阎政屿却突然开口打断了他:“钟组,让我去歌舞厅那边调查吧。”

他的金手指是非常适合用来锁凶的, 如果凶手就在歌舞厅的话, 就可以直接盯住他, 那么后续的调查也就会变的轻松的多。

钟扬没有过问理由,只是微微挑了挑眉,乐呵呵的点头答应了:“行, 那就你和小叶去吧。”

毕竟歌舞厅那种地方比较乱, 也比较危险, 怎么都得要有一个身手好的人才行。

但是打听线索的话,女孩更能够让人放松警惕, 所以一男一女的搭配正正好。

“你们千万要小心一些,”钟扬仔细的说着注意事项:“那里头打手估计也不少,小阎,你可要保护好小叶啊, 你们俩悄摸的去, 不要打草惊蛇。”

两人同时应道:“好咧。”

下午六点的时候, 两人都打扮一新,重新做了造型。

阎政屿身上穿了一件深灰色的西装,不仅打了领带,脚上还换上了一双擦的锃光瓦亮的尖头皮鞋。

潭敬昭的身体斜倚在门框上,脸上带着促狭的笑:“哟,这是要去相亲啊?”

这话说的其他几个同事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雷彻行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可以可以,非常不错,这西装穿上真是有模有样。”

“就是可惜……”钟扬煞有其事的摇着头,可话说了一半又停住了,就好像是专门等着有人去问他一样。

“啊?”潭敬昭非常果断的询问出声:“可惜啥呀,这不是挺好看的嘛?”

钟扬强忍着笑意,当阎政屿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遍:“这身行头,不去歌舞厅当少爷,真是可惜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潭敬昭直接笑得直不起了腰,口水都差点喷了出来:“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他死死的咬着下嘴唇,饶有兴致地比划着:“这身材,这比例,如果你去歌舞厅做少爷的话,我保证那些富婆肯定都争着抢着要点你。”

阎政屿被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他低下了头去:“钟组,您就别打趣我了。”

钟扬哈哈笑了两声,走过来拍了拍阎政屿的肩膀:“这身行头确实挺好看的……”

话还没说完呢,钟扬的耳后突然响起了一阵惊叹声:“哇——”

“好漂亮啊……”

钟扬下意识的转过了头来,只觉得眼前一亮。

叶书愉提着裙子站在门口,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大家。

她身上穿了一条墨绿色的连衣裙,款式和贾桂香死亡时穿的那条有些相似,是特意仿着那个款式找来的,裙摆长长的散开,遮到了她的脚踝的位置,显的身材非常的高挑。

叶书愉习惯性扎着的马尾辫消失不见了,头发被烫成了大波浪,披散在了肩头。

而且她的脸上还化了妆,眉毛描得有些细长,嘴唇上涂着正红色的口红,微微上挑的眼线让她原本就明亮的眼睛显得更加的妩媚了。

叶书愉踩着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进来,有些不太自然的在大家面前转了个身,裙摆荡开了一个圆形的弧度。

她用手拨了拨卷发,仰起了下巴,轻声问道:“好看吗?”

“好看好看,”潭敬昭立马大声嚷嚷了起来,然后伸手指向了阎政屿:“刚好,你可以直接去歌舞厅当头牌,老阎去当少爷,你们俩还能互相照应一下。”

“该打!”叶书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瞪着他,凶巴巴的说道:“我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裙子很不错,”颜韵围着叶书愉转了一圈,随后伸手指了指叶书愉的脚,犹豫着说:“但这鞋……你行吗?”

叶书愉怎么能承认自己不行呢?

于是她直接高高的仰着头,大踏步开始往前走:“你可看好了……”

她一开始迈的几步倒是没什么大问题,可紧接着身体就不受控制的摇晃了起来,鞋跟一歪,眼看着就要直接摔下去。

“小心。”颜韵眼疾手快的一把扶住了她没好气的说道:“你好好走路不行吗?”

叶书愉稳住了身体,有些懊恼的踢了一下脚上的高跟鞋,大声吐槽道:“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人穿的,你说那些姑娘怎么能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还健步如飞呢?”

她这一踢用了很大的劲,鞋都差点直接飞出去了,又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潭敬昭走过来,臭屁的伸出了胳膊,带着一副施舍的样子:“要是实在不行,我就勉为其难的把手臂借给你吧。”

叶书愉直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认命般的叹了一口气:“算了,就当是为了工作,拼了。”

她咬着牙,来来回回的走着,试图让自己走的更加顺畅一些,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刚才差点摔倒的原因,导致叶书愉现在的动作非常的僵硬,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一样。

“你这样不行,”颜韵摇了摇头,走过去扶住了她的肩膀:“有点太不自然了,穿高跟鞋走路是有技巧的,你先把头抬起来,步子小一点,用大腿带动小腿,落脚的时候脚跟先着地……”

颜韵一边说一边示范着,虽然平常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平底鞋,但她不像叶书愉一样,一次高跟鞋都没有穿过,所以还是多少有点经验的。

叶书愉尝试着模仿颜韵走路的姿势,但效果依旧是惨不忍睹,只不过这次终于没有要摔跤了。

潭敬昭在一旁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你好像一只鸭子呀。”

这番话直接气的叶书愉又想要去打他,但她穿着高跟鞋又根本追不上,最后只能摆摆手,放弃了挣扎:“算了算了……就这样凑合吧,反正进了歌舞厅都是坐着的,也不用走多少路。”

钟扬也在抿着唇轻笑,他都快把自己的大腿给掐肿了,才勉强让自己没有笑出声来,毕竟嘲笑女孩子不太好。

“好了好了,快去快回吧。”眼看着这场笑话实在是有些止不住了,钟扬用力的紧绷了一张脸,扔了一把车钥匙给阎政屿,把两个人往外头赶。

赶到一半,他又叮嘱:“记住了,你们是去摸情况的,不是去端窝的,无论看到什么都先记下来,千万别打草惊蛇,要安全第一。”

京都的冬天还是很冷的,叶书愉在出门的时候身上又披了一件皮草,倒是真的有几分贵妇人的样子了。

坐进车里之后,她又开始和那双高跟鞋较劲。

叶书愉尝试着把脚从鞋子里抽了出来,一边活动着脚趾,一边唉声叹气:“我的天呐……我这才穿了半个小时,就感觉脚都要断了,那些女人天天穿这个是怎么活下来的?”

阎政屿瞥了她一眼:“没事,反正就穿这么一次,不过你穿这双鞋子确实挺好看的。”

“好看有什么用啊,又不能当饭吃。”叶书愉虽然嘴上嘟囔着,但嘴角却微微上扬了一些。

毕竟没有哪个女孩不喜欢被人夸好看,哪怕她是一名刑警。

车子缓缓的驶入了一片相对繁华的区域,整条街上所有的招牌都做的又大又讲究,远远看上去亮堂堂的。

“就是前面那个了,金孔雀歌舞厅……”叶书愉指着车子的右前方,撇了撇嘴,吐槽的:“这个名字……可真够俗的。”

阎政屿抬眼看了过去,那是一栋三层的小楼,外墙上面贴满了彩色的瓷砖,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闪的发着光,在这周围一整条街的商铺旁边都特别的显眼。

小楼的楼顶上立着一块巨大的招牌,“金孔雀歌舞厅”六个大字非常的明显,这六个字体周围闪着非常亮的红色的灯光,旁边还有一只开屏的孔雀图案,绿色的灯管勾勒出了孔雀羽毛的形状。

阎政屿和叶书愉到的时候已经是将近晚上七点了,天色完全的暗了下来,歌舞厅的门口停了不少的车辆,打扮各异的男男女女正在不停的进进出出。

空气中飘散着各种各样的香水的气息,耳边还传来了一阵阵时下最流行的迪斯科节奏。

阎政屿把车停在了歌舞厅对面的停车场里,但是却没有立即下车,而是继续坐在车里观察着进出的人群。

歌舞厅的门口有两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来往歌舞厅的人群当中也大部分都是男人,女性人员非常的少。

而且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女性当中,绝大多数都还是穿着暴露,妆容浓艳的歌舞厅里的工作者。

“看够了吗?”叶书愉看到阎政屿的视线一直停留在那些女性工作者身上,挑眉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进去?”

“再等等吧,”阎政屿看了眼手表,现在的时间是七点二十四分:“现在人还不多,我们可以再观察一会儿。”

歌舞厅的门口有监控探头,但只有一个,角度也非常的有限,歌舞厅侧面的小巷里有一个后门,偶尔有穿着工作服的人从那里经过,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员工通道,停车场有一个看车的老头,但收费非常的随意,给多给少似乎都行。

八点钟的时候,进出的人开始多起来了。

阎政屿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打开了车门:“走吧。”

叶书愉也推门走了下来,脚刚落地的一瞬间,她就直接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她高跟鞋的鞋跟卡在了路面的缝隙里,她用力给拔出来的时候,又差点崴到了脚。

叶书愉盯着一对走进了歌舞厅的男女看了半天,犹豫了一下,伸手揽住了阎政屿的手臂。

阎政屿的动作微微僵了一瞬。

“你别多想啊,”两人走了几步,叶书愉突然小声说:“我只是看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这样不会引人怀疑。”

阎政屿轻轻笑了笑:“嗯,我知道,我肯定不会多想。”

叶书愉一定不是怕崴了脚才会揽着他的。

“那就好。”叶书愉摇了摇头,把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念头全部都甩开了,强迫自己进入了角色。

两个人穿过了马路,走向了金孔雀歌舞厅。

越往门口靠近,音乐的声音就越大,那种混杂着的气味也越来越浓烈。

门口的保安盯着他们看了一眼,却没有说什么话,直接帮忙打开了门,踏进来的一瞬间,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金孔雀歌舞厅的大堂里面灯火通明的,水晶吊灯不断的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地面上铺着暗红色的地毯,正对着大门的地方立着一个巨大的吧台,吧台后面的墙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酒瓶。

吧台的右侧还有一个向上的楼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就是从楼梯口传出来的。

看到阎政屿和叶书愉,一个涂脂抹粉的男人从吧台后面扭着腰肢走了过来。

他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花衬衫,领口敞开到了胸口,露出了一点点的胸肌,胸肌上面,一根银色的项链紧紧的贴着。

男人的脸上涂着粉,眉毛修得又细又长的,嘴唇上也抹了口红,还是那种大红色的,他走路的时候,臀部扭动的幅度比绝大部分的女人还要大。

阎政屿下意识的远离了一些,想要和对方拉开距离。

“二位……”花衬衫男人拉长了声音,目光在阎政屿和叶书愉的身上转了一圈,满带笑容的说道:“你们是第一次来吧?看起来挺面生啊,以前好像没怎么见过。”

他说话的的声音非常的尖细,带着一股刻意的嗲气,让叶书愉瞬间打了个寒颤,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挽着阎政屿的手臂紧了些,身上的皮草也拢了拢。

“以前来过几次,只不过次数比较少罢了,”阎政屿面不改色,语气随意的说:“觉得你们这儿不错,所以今天特意带朋友过来玩玩。”

花衬衫男人的眼珠子转了转,笑容更盛了一些:“那是那是,我们金孔雀在京都可是这个……”

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开口介绍的:“咱们这儿啊,小姐少爷都是一流的,二位是想要包间呢,还是先去舞池里玩玩?”

“包间吧,”阎政屿不假思索的说道:“我们俩都比较喜欢安静。”

“好嘞,”花衬衫男人拍了拍手,朝吧台的方向喊了一声:“兰兰,带两位客人去三楼的包厢,玫瑰厅。”

“哎。”一个年轻的女孩应声走了过来。

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年纪,身上穿着一件紧身的黑色短裙,领口开的很低,长发烫成了小卷披在了脑后,脸上化着浓妆,但眉眼间还带着一丝稚气。

“二位请跟我来,”兰兰说话的声音很甜,即将要迈上楼梯的时候,还特意提醒了一句:“当心台阶哦。”

楼梯上面同样铺着红色的地毯,

高跟鞋踩在上面一点声音都没有。

楼梯两侧的墙上还贴着各种各样的壁纸,壁纸的图案是繁复的欧式花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非常的暧昧。

叶书愉加快了脚步和兰兰并排走在了一起,看似随意闲聊一般的问了一句:“你叫兰兰是吧?”

“是呀。”女孩转过了头,轻轻笑了笑,露出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叶书愉低低应了一声,又问道:“你没有全名吗?”

兰兰愣了一下,连脸上的笑容都淡了一些:“我们这儿的姑娘都是叫艺名的,真名……不重要。”

这句话里面有一丝细微的苦涩,叶书愉捕捉到了,但她没有深究,而是顺着话题往下说:“那你们这儿姑娘多吗?都像你这么漂亮吗?”

“还行吧,有一百来号人,”兰兰语气放松了一些,笑意盈盈的:“但是漂亮的多了去了,我只能算一般的。”

“那你认识……”叶书愉嘴里面咀嚼着受害者贾桂香的名字,最后出口变成了两个字:“认识香香吗?我听朋友提起过,说你们这儿有个姑娘叫香香,长的可漂亮了。”

兰兰的脚步明显的顿了一下。

她转过了头来,仔细的看了看叶书愉:“你认识香香?”

“不算认识吧,只是听朋友说过几次,”叶书愉故作自然的问道:“怎么,难道我说错话了吗?”

“没事……”兰兰犹豫了一下:“只不过……她请假了。”

“请假?病了吗?”叶书愉颇有些遗憾的说:“我本来还想要来见一见这个大美女呢。”

“我不知道怎么了,”兰兰摇着头说:“她请假请了一个多礼拜了,经理说她病了,但没说具体是什么病,我们姐妹几个想去看看她来着,但不知道她住在哪,她从以前住的地方搬走了,新家的地址没有告诉我们。”

她的语气里有一些担忧,看起来不像是装的。

“一个多礼拜……”叶书愉低声喃喃着,这个时间和法医推测的大致死亡时间是差不多的:“那确实还挺久的,她平时工作认真吗?”

“认真啊,”兰兰很肯定的说:“香香姐应该是我们这儿最拼的人了,她天天都来的,而且很少请假,所以这次请这么久,我们都觉得有些奇怪。”

说着话,一行人来到了三楼,音乐的声音被厚重的门板给隔开了,所以这里的走廊里要比楼下安静一些。

整个三楼全部都是包厢,每个包厢的门上挂着牌子,兰兰在玫瑰厅的门口停了下来,推开了门。

包间里面的面积不算太大,大约只有十五个平方,墙上贴着暗红色的绒布,挂着几幅油画玫瑰。

包厢的正中间是一张长长的软沙发,前面还放着一个玻璃茶几,沙发的对面有一台电视,还有一些音响设备,房间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

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二位请坐,”兰兰打开了灯,昏暗的灯光让房间里显得更加暧昧了一些:“我先帮你们开设备吧。”

她熟练的打开了电视机和音响,又调试了一下话筒,然后又从茶几下面拿出了酒水单:“二位要喝点什么?我们这里有洋酒,啤酒,饮料……”

阎政屿接过单子随意的扫了一眼。

上面的价格贵得有些离谱,只一瓶普通的啤酒就要二十块钱了,几乎是相当于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洋酒更是动辄上百。

阎政屿点了一个最常规的:“先来一打啤酒,再加个果盘。”

“好的,”兰兰记下后又问:“那二位要不要现在点歌?或者……”

她看着阎政屿,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来:“要不要点几个陪唱的姑娘?我们这儿的姑娘个个都很会唱歌的,而且还会喝酒,保证能让二位玩得开心。”

叶书愉立刻摇头:“不用了。”

她说得太急,引得兰兰多看了她两眼:“这位女士要是觉得不好意思的话……”

兰兰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一些:“我们这里也有陪唱的少爷,都是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身材好,唱歌也好听。”

叶书愉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说话的声音都高了八度:“不……不用,就我们俩就挺好的。”

兰兰见此没有再说些什么,只是笑着点头:“好的,那我先去拿酒水了,二位请稍等。”

门一关,包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叶书愉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瘫在沙发上,她把身上的皮草脱下来,往旁边一扔:“我的妈呀,紧张死我了。”

然后她又想要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却被阎政屿制止了:“先别脱,万一一会儿有人进来。”

他微微顿了顿,又低声说:“而且你这个动作,一看就不是常来这种地方的人。”

叶书愉悻悻的把脚放回了地上,哭丧着一张脸:“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这伪装的工作还真不是人干的。”

阎政屿没接话,而是起身在包间里面转了起来,整个包间的墙面,沙发的缝隙,茶几的底下阎政屿全部都检查了一遍,甚至连卫生间也没有放过。

叶书愉坐在沙发上面好奇的打量着他:“你这是在干嘛?”

“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阎政屿正说着话呢,就从沙发缝里捏出了一张小纸片。

叶书愉大吃一惊:“还真让你给找到了?”

纸片是用硬卡纸做的,上面印着一个名字和一串大哥大的电话号码。

只不过卡片被酒水打湿了,上面的字迹模糊了起来,电话号码有好几个数字都看不清楚,名字也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姓。

“姓张……”叶书愉盯着那张卡片看了半晌,眉头紧紧的皱着:“姓张的人可太多了,这上哪儿找去?”

这年头,大哥大可还是个稀罕物,买一个可是要花不少钱的,这张纸片应该是之前来到这个包厢里的某个客人留下来的。

阎政屿刚把纸片收好,坐回沙发上,兰兰就端着托盘进来了。

她把一打啤酒和果盘放在了茶几上,又拿来了两个杯子,倒满了酒。

“二位请慢用,”兰兰伸手指了指墙上的一个红色按钮:“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按这个铃。”

“兰兰,”叶书愉叫住了她:“你先别走,坐下来陪我们说说话呗。”

兰兰愣了一下,随即笑道:“女士,我们这儿有规矩,陪聊是要收费的。”

“那就收费,”阎政屿土大款的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放在茶几上:“我的朋友初来乍到,想多了解了解你们这儿。”

兰兰看着那张钞票,眼睛亮了一下,态度也明显的殷勤了不少:“二位想问些什么?”

叶书愉端起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小口。

她其实不太会喝酒,但此时必须要装样子。

“我们可是专门为了香香来的,”叶书愉一本正经的开始胡说八道:“我朋友可是给我强烈推荐了她,结果现在见不到人了,我就对这个香香更好奇了,你给我讲讲她呗。”

兰兰点了点头:“香香姐唱歌是最好听的,她还会唱粤语歌呢,可厉害了,我们这儿根本没几个人会。”

叶书愉微微眨了眨眼睛:“她是香江那边的人吗?”

“香香姐说话的口音不像,可能是特意学过粤语吧,”兰兰仔细的思索着:“她平常不太聊自己的事,我只知道香香姐在金孔雀做了有两年多了……”

阎政屿此时插了一句:“那她有没有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或者……常来的客人?”

兰兰瞥了他一眼:“这位老板,您问这个……”

阎政屿又抽出了一张百元钞票,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

兰兰咬了咬嘴唇,因为她不陪着喝酒,所以赚的钱不多,即使这两百块钱不能全部到她手里,光分成也够她半个月的收入了。

“香香姐的人缘一直都挺好的,跟几个姐妹关系也都不错,但是要说特别好的……”兰兰缓缓的吐出了一个名字:“应该就是翠翠姐了,香香姐和翠翠姐是从一个地方来的。”

阎政屿直接大手一挥,做出了一副特别阔气的模样:“那就点这个翠翠吧,让她过来陪我们喝几杯。”

兰兰有些犹豫的说道:“翠翠姐她……今晚有台,不一定有空。”

“那就想想办法,”阎政屿翘着二郎腿,把茶几上的两百块钱往前推了推:“这是你的辛苦费,不用和翠翠分。”

金钱的诱惑力是实实在在的,兰兰深吸了一口气:“那……二位稍等,我去看看翠翠姐那边方便不方便。”

她快速的收起了那两张钞票,塞进了裙子里,脸上挂着甜甜的笑:“我尽快回来。”

片刻之后,兰兰领着另外一个女孩进来了,翠翠约摸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她穿着一条宝蓝色的亮片连衣裙,衬得皮肤很白。

她一进门就笑着打了招呼:“两位老板晚上好,我是翠翠。”

“翠翠姐,这两位老板想找你聊聊天,唱唱歌呢,”兰兰介绍完后很识趣的退了出去:“我去催一下果盘和零食。”

翠翠很自然的走到了沙发边,在阎政屿的斜对面坐了下来,她的双腿并拢,微微侧向了一边,然后直接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啤酒:“我先敬二位一杯,感谢捧场。”

叶书愉也跟着喝了一口:“我听兰兰说你和香香是好朋友?”

“是啊,我和香香是老乡,”翠翠笑得很是温柔:“这个地方有个同乡,能说说家乡话,挺不容易的。”

叶书愉颇为遗憾的说道:“可惜香香最近没来上班,你知道她生什么病了吗?”

“不太清楚,”翠翠低垂着眼帘:“做我们这行的,熬夜喝酒是常有的事情,谁还没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

“我有个姓张的朋友,以前经常来找香香,”叶书愉状似无意的问道:“但是最近有点联系不上香香了,所以就托我们过来问问清楚。”

她眨着一双眼睛,满脸无辜的说:“你知道这位姓张的朋友吗?”

翠翠脸上的笑容彻底的淡了下去,看着阎政屿和叶书愉的目光里面带着几分审视和探究。

她沉默了几秒,叹了一口气,声音忽然低了下来:“二位……不是真的来喝酒找乐子的吧?”

翠翠直视着叶书愉的眼睛:“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到底想打听什么?”

气氛一下子变得紧绷了起来。

像翠翠这种在歌舞厅里面混迹了多年的人,察言观色的能力是非常强的,继续伪装也就没有必要了。

所以阎政屿直接从西装口袋里面拿出了自己的证件,将其放在了茶几上。

那金色的警徽在昏暗的灯光下非常的醒目。

翠翠的瞳孔骤然收缩,但却并没有惊慌失措,只是低声呢喃了一句:“你们竟然是公安……”

“翠翠姑娘,你不用紧张,”叶书愉没有说出贾桂香已经死了的事情,只是柔声安慰着她:“我们现在调查一起案件,与贾桂香以及和她经常联系的这个客人有一定的关系。”

“所以我们希望你能够配合……”叶书愉轻轻拍了拍翠翠的手背:“如果你知道香香和她经常来往的一些客人的情况,还请你如实告知我们。”

翠翠听完,久久的没有说话,只是颤抖着问了一句:“香香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香香是出了名的拼命三娘,她从来不会请这么长一段时间的假的。”

“目前还不确定,”叶书愉从自己的挎包里面拿出了一个本子:“所以我们才需要你的帮助来理清楚一些情况,翠翠,如果你真的是香香的好朋友,那你应该也希望搞清楚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对吗?”

翠翠的手指无意识的搅在一起:“香香她最熟悉的客人……不姓张。”

她抬起眼,说出了一个名字:“那个人姓向,叫向天顺。”

叶书愉紧接着又问:“这个向天顺今年多大了?长什么模样?”

“他今年应该四十八了吧,”翠翠略微沉思了片刻:“人长得有点胖,但总是戴着一副眼镜装的斯文败类的模样,他来的次数多了,我们也就知道了一些他的底细。”

翠翠口中所描述的向天顺,和房东大妈所说的陪着贾桂香一起来租房子的那个人的特征,几乎是完美的匹配在了一起。

阎政屿来了兴致,将翠翠喝完的酒杯又给她倒满了:“详细说说。”

“向天顺这个人……说起来,也挺有意思的,”翠翠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清浅的弧度:“他是个赘婿,你们知道吗?”

向天顺原本是个农村娃,老家是在西北那边很穷的一个山沟沟里。

他小的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都吃不上几顿饱饭,可却因为他是个男娃,他爹妈几乎拼了命的供他读了书,就指望着他能鲤鱼跳龙门,有一天可以光宗耀祖。

向天顺这个人也是个有脑子的,而且念书也特别的用功,在几乎没有什么人看好的情况下,他硬是靠着那股不要命的劲儿,考上了京都的大学。

那可是六十年代的大学生,每一个都无比的金贵。

向天顺在大学里面认识了一个富家女白佳潼。

白佳潼是煤老板白老大的独生女,家里真的有矿的那种。

她自小娇生惯养着长大,要星星不给月亮的,算的上是名副其实的大小姐。

白佳潼第一次见到向天顺的时候,是在一次学生活动会上,那个时候的向天顺虽然穷,穿得也土里土气的,但长得不差,身上还有股穷小子特有的宁折不弯的清高劲。

就这股子清高劲把白佳潼给彻底的迷住了。

富家大小姐嘛,见惯了围着她转的公子哥,冷不丁见到这么一个对她爱答不理的穷学生,反而觉得非常的新鲜,非常的特别。

于是白佳潼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倒追,她追人追得几乎是全校皆知,不仅送饭送水送衣服,甚至还把向天顺的爹妈都接到了京都来享福。

向天顺一开始就言辞恳切的拒绝了白佳潼,表现的特别的有骨气,说自己是一个穷小子,配不上白佳潼这样的千金大小姐。

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白佳潼一追就是直接追了三年,直到他们大四快要毕业的时候,向天顺才终于答应了下来。

白佳潼以为自己终于用真心打动了这个寒门贵子,感动得不得了,当场就送给了向天顺一套房子。

可她不知道的是,她这轰轰烈烈的倒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局。

向天顺刚来到京都的时候,就被这里的花花世界给迷了眼,他想要一直在京都生活,想要在京都扎根。

可他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能够支撑着他考上大学就已经是砸锅卖铁,借遍了所有能借的钱。

他想要在京都彻底的安稳下来,凭着他那个一穷二白的家世,根本没有办法做得到的。

所以精心挑选了一番,最终物色上了白佳潼这个富家女。

向天顺用了大一整整一年的时间琢磨透了白佳潼的性格,算好了时机恰到好处的出现在了白佳潼的面前。

他从来都不是什么清高自傲的人,他那副若即若离的样子,根本就是演给白佳潼看的。

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向天顺知道自己如果再不答应,可能就要彻底的失去这根让他往上攀爬的通天梯了,所以就半推半就的入赘了白家。

白老大就这白佳潼这么一个女儿,虽然对这穷小子非常的不满意,但终究还是拗不过女儿的喜欢,认了下来。

入赘的头二十来年,向天顺做到了一个完美赘婿的样子,他对白佳潼百依百顺,伺候的无微不至,在白老大的公司里也是从底层做起,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显得特别的能干又特别老实。

白老大也就渐渐的放下了心来,把一些生意交给了向天顺打理。

白佳潼自小就是一个傻白甜,觉得自己嫁对了人,幸福得不就得了,对于公司的事情也是从来都不过问。

直到两年前,一切都变了。

因为白老大去世了。

顶梁柱一倒,家里就再也没有了能压的住向天顺的人,他隐藏了二十多年的真面目,终于暴露了出来。

向天顺先是成宿成宿的不回家,借口说是在外面应酬,后来就直接泡在了歌舞厅和夜总会里。

他不仅找小姐,喝酒,赌钱,甚至还在外面养了别的女人,什么荒唐事情都干了个遍,仿佛是要把过去几十年的压抑的情绪全部都发泄出来似的。

白佳潼一开始还有些不相信,她完全不敢相信对她那么温柔的丈夫,竟然会变成这副模样。

等到证据摆到面前的时候,白佳潼人都快要疯了,那以后她几乎是天天都跑到歌舞厅里来闹。

她又哭又喊又骂,整个人撕心裂肺的,最严重的一次,还直接伤到了几个女员工。

可次数多了,大家就都麻木了,因为向天顺根本不在乎。

白佳潼在那边哭的都快要断气了,他照样能搂着年轻漂亮的女孩喝酒划拳谈笑风生,甚至连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可白佳潼除了大吵大闹以外,拿向天顺一点办法都没有。

公司的大权早就已经落在了向天顺的手里,家里的钱也都是向天顺说了算,白佳潼一个从小被宠坏的大小姐,除了哭闹以外,根本不懂的怎么去夺权,怎么去保护自己。

向天顺在歌舞厅里最喜欢找的人就是香香。

香香年轻又漂亮,又特别的听话,而且还特别会来事,总是能够懂得哄向天顺心花怒放。

所以向天顺在香香的身上花钱也特别大方,无论是衣服首饰还是包包,只要香香多看两眼,第二天保准能送到她的手里。

当然,香香也是挨白佳潼打骂次数最多的一个。

白佳潼每次来闹的时候,只要是看到香香在场,也不管向天顺有没有在找香香陪酒,直接冲上去就是一顿耳光。

因此,香香的身上总是带着伤,有一次还直接被白佳潼用包砸破了额头,流了好多的血。

说到这里的时候,翠翠突然停顿了一下,眼中闪烁着一丝羡慕的神情:“虽然香香挨打挨骂的次数最多的,但每次她挨了打,向天顺都会给她一大笔补偿,光是拇指粗的金链子都有好几条。”

翠翠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认命般的自嘲:“说句没良心的话……要是只是挨几巴掌,被骂几句,就能换来那么多的钱……我也愿意。”

听到这话的叶书愉表情有些疑惑,因为贾桂香的家里面没有发现任何的贵重物品,所有的珠宝首饰都不翼而飞了。

难道说……这个凶手真的是抢劫杀人?

把整个屋子翻了个遍的目的,就是为了找这些珠宝首饰吗?

“反正我们这种人……”翠翠破罐子破摔的说着:“脸面不值钱,命也不值钱。”

叶书愉一时之间也有些不知道该劝些什么,只干巴巴的说了句:“你也不要这么想,人命还是很珍贵的。”

阎政屿则是在沉思着。

向天顺处心积虑上位,隐忍了二十多年才最终原形毕露,这样一个心机深沉的人,会是杀死贾桂香的凶手吗?

之前兰兰也提到了,贾桂香最近几个月搬了新家,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新家的地址。

向天顺是陪贾桂香租了房子的人,他是知道贾桂香住在什么地方的。

沉吟片刻之后,阎政屿再次问道:“向天顺最近一次来找贾桂香是什么时候?”

翠翠想了想:“上周……上周二晚上吧,他和香香在包间里待了很久,后来好像还吵起来了,第二天香香就请假了。”

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是在上周三到周四的夜间。

叶书愉飞快的把这个日期记录了下来:“你有听到他们在吵什么吗?”

“门关着,听不太清楚,”翠翠摇了摇头:“我只记得那天……向天顺走的时候很生气。”

“好的,”阎政屿正色了起来,声音有些严肃:“翠翠姑娘,你今天告诉我们的一切都非常重要,但是今天我们来向你打听消息的事情你不能告诉其他任何人,这也是为你的安全着想,你明白吗?”

翠翠看着阎政屿凝重的表情,似乎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她重重的点了点头:“我明白,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向天顺今天来了吗?”叶书愉有些好奇的问道。

“没有……”翠翠摇了摇头:“自从香香请假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来过了。”

叶书愉瞬间倒吸了一口凉气:“那这个向天顺的嫌疑很大啊……”

“行,那今天就先这样吧,”阎政屿看了看手表,已经快十点了,他站起身来,对翠翠说道:“我们就先走了。”

翠翠勾着唇笑了笑:“好,以后要来的话还来找我啊,我给你们便宜一点。”

“算了算了……”叶书愉连连摆手,重新穿上了那双折磨人的高跟鞋:“这种地方,我不想再来第二次。”

走到楼下的时候,音乐声依旧震耳欲聋的,那个花衬衫经理看到他们两个,扭着腰走了过来:“二位这就走了?不再玩会儿?”

“不了,”阎政屿摆了摆手:“还有点事。”

花衬衫也没有拦着他们,将他们送到了门口,热情的招呼着:“那下次再来啊。”

走出歌舞厅,冬夜里的寒风吹在脸上,叶书愉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重重的吐了出来:“我的天,可算是出来了,里面那味儿熏得我脑袋疼。”

阎政屿笑着打开了车门:“走吧,回去就好了。”

车子驶入了市局大院,叶书愉偷看了一眼办公室的窗户,里面的灯还亮着,看来其他的同事也都还没下班。

她微微撇了撇嘴:“啧啧啧……这都是在等着我们的消息呢。”

车子停好后,叶书愉推开了车门,脚刚一落在地上,就叫了一声:“哎呦……”

阎政屿从驾驶座绕了过来:“怎么了?”

“脚……”叶书愉苦着一张脸:“脚后跟磨出泡了,有点疼。”

她扶着车门,小心翼翼的把高跟鞋给脱了下来,脚后跟处一片通红,还有一个小水泡。

阎政屿看着她一瘸一拐的样子,轻笑出声:“要不我背你吧?”

“你想得倒美!”叶书愉瞪了他一眼,满脸的倔强:“我只是脚后跟被磨破了,又不是残废了,哪里需要你来背我?”

说完这话,叶书愉直接咬着牙气急败坏的大踏步往前走。

但她走路的姿势实在是有些滑稽,像一只跛了脚的鸭子似的。

阎政屿低着头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放慢了脚步跟在叶书愉的身边。

阎政屿推开办公室的门,就见到颜韵和潭敬昭正两个人正趴在桌上,比对着一堆放大的鞋印照片。

钟扬和雷彻行则是在讨论着其他一些线索的细节。

看到他们回来,潭敬昭瞬间笑出了声:“哟,我们的大美女特工回来啦?怎么样,歌舞厅的任务还顺利吗?”

叶书愉没好气的把高跟鞋往自己办公桌下一扔,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快别提了,这破鞋简直就是刑具,脚都快断了。”

但她随即又精神一振,喜滋滋的开口道:“不过我们收获可不小,有重大发现哦。”

“你少得意,”潭敬昭挤眉弄眼的说着:“我们这里也有大发现。”

“哦?”叶书愉微微挑了挑眉头:“你先说说。”

潭敬昭把一份新鲜出炉的尸检报告递了过来:“金法医在解剖的时候发现,贾桂香……怀孕了。”

“你说啥??!”叶书愉直接失声惊呼,眼睛瞪得老大:“该不会是向天顺那个老东西的吧?”

“那个老家伙都四十八岁了,贾桂香才二十多啊……”叶书愉直接赤着脚站了起来,气得在原地转圈圈:“向天顺都能当贾桂香的爹了,这个老不羞的……”

潭敬昭不知道叶书愉所说的向天顺是谁,只是将那份尸检报告给打开了来,指着其中的几行字说道:“孕期大约在十二周到十三周之间,也就是说贾桂香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胎儿也已经初步成形。”

阎政屿目光微微一凛:“所以……向天顺给贾桂香重新租了一个房子,是为了让她养胎吗?”